保山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时间: 2009-02-25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保山市人民政府在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执政为民,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就是执政为民的过程,在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复文质量,并拟定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代表建议,加大调查研究、跟踪落实工作力度,确保问题解决、措施落实,及时回访,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将办理工作作为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建立办理工作评选表彰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全市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市政府领导的年度目标责任内容;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使人大代表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充分调动人大代表支持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社会生活的积极性。

一、群策群力,努力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效率

2008年1月,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提出代表建议70件(无议案),其中交由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的68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7.1%。按代表建议内容分类:财政、金融及其经济方面的28件,占办理总数的41.2%;农、林、水方面的10件,占办理总数的14.7%;工业、交通方面的10件,占办理总数的14.7%;教、科、文、卫方面的6件,占办理总数的8.8%;旅游、环保方面的3件,占办理总数的4.4%;党群、政法方面的11件,占办理总数的16.2%。截止2008年6月30日,68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深入调查,认真面商,逐一书面答复了代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按分类标准逐件审核,分为以下四类:

(一)A类(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有9件,占办理总数的13.2%。

施星宏等四位代表提出的《请求设立腾冲特色旅游综合试验区的建议》(第14号),已列为全省三个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之一。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熊清华任组长,李正阳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发改委、旅游局、腾冲县政府等40余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山市腾冲旅游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李正阳市长、解丽平副市长向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作了专题汇报,邵局长对我市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对《保山腾冲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讨论修改,后向省政府上报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腾冲旅游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初步设想的请示》(保政发〔2008〕2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保山腾冲旅游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的请示》(保政发〔2008〕43号),5月5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保山腾冲旅游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08〕31号),批准实施试点方案。目前,试点工作正快速、高效、有序推进,并走在全省三个试点前列,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李开正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龙江勐柳至邦焕公路列为保腾高速公路进场道路进行铺筑建设的建议》(第46号),已纳入正在建设的保腾高速公路的进场便道进行建设,公路全长8.6公里,总投资310万元,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路基宽6.5米,路面宽5.5米,现弹石路工程已完工。

李凤梅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民族乡镇人才短缺问题的建议》(第33号)。市政府历来重视对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02〕7号),《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保办发〔2007〕34号)等文件,明确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目标和措施,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数量不断增加,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乡镇人才短缺问题逐步得到更好地解决。

(二)B类(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44件,占办理总数的64.7%。

杨春荣、李凤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研究制定下岗失业人员和部分非农业人口参加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第27号)。已列为市政府“民心工程十件实事”之一。2008年我市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我省必须在2009年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正抓紧时间做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在2009年顺利实施,解决好非农户口人员看不起病的问题。

杨超云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希望安排市级整村推进项目和其它扶贫项目时倾斜隆阳区西山片的建议》(第51号),已列为市政府“民心工程十件实事”之一。整村推进是国家确定的“一体两翼”扶贫开发战略的重点,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规划在“十一五”期间,保山市实施整村推进1636个自然村,其中,中央、省级补助实施1026个自然村,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实施100个自然村,县区自筹资金实施510个自然村。在规划的100个市级整村推进项目中,隆阳区有20个,其中西山片17个。在保证完成市级“十一五”期间整村推进任务的基础上,将按照各县区所属贫困人口的比例,重点向隆阳区西山片倾斜安排。

赵会星代表提出的《关于刹择校收费歪风,还学生平等就学权利的建议》(第59号)。市政府历来重视,市县(区)各级都成立了由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纠风办、监察局、文广局等组成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良好局面。2007年1至9月,全市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6起,涉及价格违法金额63.833万元,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我市高中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关于对我市高中阶段择校生“三限制”规定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保发改收费〔2005〕374号),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跨片区借读学生的借读费标准严格执行《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问题的通知》(保发改收费〔2006〕302号)。但由于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与社会对高质量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致使部分城市优质学校超负荷运转,违规采用收取赞助费等形式来平衡,对此,今后市政府将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标本兼治,狠抓落实。

(三)C类(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3件,占办理总数的19.1%。

李富强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市委、市政府优化全市工业布局的建议》(第1号)。根据省、市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发展布局,经过全面调查和分析研究,考虑综合平衡,市政府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十一五”建材业发展意见》(保政发[2007]24号),此规划经过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按照原规划建设可以做到各县(区)供需基本平衡,长途运输调剂量不大,可降低物流成本和交通压力,另外由一家特大的水泥生产格局容易形成市场和价格的垄断,不利于我市水泥工业的良性发展。

寸待菊代表提出的《加强标准化茶所建设,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建议》(第9号)。近年来,市政府及质监、工商等部门,对茶叶实施市场准入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远,很多茶所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差,不具备茶叶生产必备条件,取证困难。通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2007年全省质监系统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会上,决定对全省初制茶所暂缓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再纳入市场准入管理。

(四)D类(代表建议所提问题需要县区、乡镇办理或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有2件,占办理总数的2.9%。

李开正代表提出的《关于龙陵县龙江乡弄岭、弄福、大新寨三校合并立项建设的建议》(第45号)。近年来,保山市根据国家、省、市优化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针对“普九”以后农村小学布点过多、过散进行了认真调研,制定了《保山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本着“深入调研,宣传到位;有序撤并,措施到位;强化管理,服务到位;注重效益,实惠到位”的原则,抓好校点布局调整,取消农村学校小锅灶,使教育得以均衡协调发展。弄岭、弄福、大新寨三校合并报县人民政府论证、批复,再报县发改局按程序办理即可,不需报市级批复。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给予列项支持。

苏正平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入220KV主干电网建设项目的建议》(第67号)。多年来市政府都对昌宁县给予持续不断的电力建设投入,供电负荷达12万千瓦,但随着保山境内电源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电力负荷的迅速增长,从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经济的角度上看,保山确需拥有220KV线路变电站,但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电网公司2003年11月24日签署的《关于保山220KV电网建设、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协议》的规定,云南电网公司在保山境内具有220KV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权限,而保山只限于对110KV及以下电网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保山已与省电网公司多次协调沟通,督促省电网公司在柯街规划建设220KV变电站,为昌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的能源保障。

二、多管齐下,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始终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政府重要工作之一来抓紧抓好。人代会闭幕后,市政府对“两会”期间交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的68件代表建议逐件进行了分析和归类,确定了承办单位,并于2008年3月3日召开了42个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领导参加的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原常务副市长李新平对各部门在办理工作中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市政府领导对市人事局、民政局、发改委、水利局、经委、昌宁县人民政府承办的6件重点建议亲自批办、重点督办和面商。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市政府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并组织专人负责落实,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以下办理工作制度:

1、督查落实制度。主要抓住重点承办单位和工作薄弱环节,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办理工作,检查办理效果,切实解决代表建议所反映的实际问题。根据《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规定》、《保山市政府办议案办理工作制度》,市政府办于2008年5月8日至30日,对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部分B类代表建议进行跟踪落实;对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进行督办;对2008年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面商的6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和实地查看:深入龙陵县查看云南永昌铅锌股份公司10万吨硅铁厂节能及粉尘治理情况;深入施甸县查看嘉华水泥余热发电及水循环利用项目、星晨硅业公司淘汰落后2000KVA矿热炉减排项目;深入隆阳区查看保山城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保山乾鑫硅业公司关停项目、西庄建材公司淘汰落后立窑项目;深入昌宁县查看恒盛公司两座糖厂减排项目。综合检查了隆阳区龙泉门、龙王塘、北庙水库,施甸县蒋家寨、双龙、小坝、小黑龙,腾冲县观音塘、马常,龙陵县三台月牙坡、杨梅山河、铁厂河,昌宁县河西水库、清灵寺黑龙潭等14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地查看了昌宁县柯街镇施家洼、田园镇勐廷村、温泉乡光山村,隆阳区瓦房乡寸家寨、茶山村、平掌村等地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情况。深入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永坤实业公司等单位现场了解情况,查看原始档案,听取情况汇报,对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联系协商制度。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拓宽与代表联系、沟通的渠道,做到每件代表建议办理必须“先面商后答复”。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座谈、面商、电话、传真、书信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先征求代表意见,经过面商达成共识后正式行文答复,交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的68件代表建议,面商率100%,满意率98.5%。

市建设局2008年6月6日召开了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面商会,对尹开庆代表提出的《土厕所在城区应坚决取缔的建议》(第20号),何云芳、马品芬代表提出的《关于施甸县仁和镇保场集镇主街道路面硬化的建议》(第29号)以及杨春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保山城区正阳北路一中门口等处建设人行天桥的建议》(第32号)等建议进行了答复,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领导、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市建设局加强与人大代表面商,积极转变“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的办案方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代表直接见面,一起研究、解决问题,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2008年5月20日,市扶贫办主任陈绍坤带队深入施甸,就王朝堂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上级加大对施甸县扶贫开发力度的建议》(第2号)与代表进行面商,近年来,省、市各级对施甸县都给予倾斜扶持,施甸县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陈绍坤主任介绍说明,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市各级将继续对施甸县给予倾斜扶持的具体措施,代表们表示很满意。

3、征询反馈制度。代表建议办理结束答复代表时,坚持随答复件附寄征询意见表,如果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一律重办。

李祝安代表在征询意见表中写道:保山市民政局对我提出的《关于关心基层干部,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建议》(第42号)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周振洋副局长亲自带队到腾越镇天成社区面商,我表示很满意。

马学勃、施星宏代表在征询意见表中写道:高黎贡山管理局对我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内借山造林问题的建议》(第13号)高度重视,并进行了大量的工作,5月14日李正波副局长等到腾冲芒棒乡进行面商面复,对此情况的落实及工作认真的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三)与时俱进,注重实效。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只有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新办法,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才能推动办理工作的发展。针对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的代表建议逐年上升和代表建议质量越来越高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承办单位不能只满足于就事论事,一问一答式办理方式,要拓宽思路,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把代表建议办理与推动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认真借鉴和参考,吸纳每一条合理性意见,及时修正工作中的不足。

赵碧原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快高黎贡山生态旅游项目开发的建议》(第22号),作为保山“十一五”期间的重点旅游建设项目,是连接隆阳、腾冲的关节点,在保山旅游发展两级带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保山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2006年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建洪任组长,刘刚副市长任副组长,隆阳区、腾冲县、市林业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黎贡山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协调领导小组。目前,《保山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保山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保山段)已批准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完成。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加大开发协调力度,积极对口上报。

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的建议》(第70号)。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的建议高度重视,2008年3月18日,市委办下发了《保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2008年3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保山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目前,市公安局已建成了一级监控中心——保山市应急指挥中心,各县区二级监控网建设正在进行。下一步将充分吸纳代表建议,争取将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列入全市项目建设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保山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方案》。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