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为患,人之过
发布时间: 2009-03-13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白茫茫

 

尽管狗咬人不是新闻,但关于“狗患”的话题,却热度不减。媒体报道,20062万深圳人被狗咬,而2007上半年就有将近2万人被狗咬。狗咬人的问题越来越多,最惊人的是北京,9个月中11万人被狗咬,其中不乏孩子、孕妇和老人。

还有一个数据来自卫生部,连续4个月,狂犬病疫情高居各类传染病榜首。而狂犬病发病的死亡率几乎是100%,全国一年当中有数以千计的人因此丧生。在某些大行“狗道主义”的人们心中,是否对“人道主义”有些淡漠了?

诚然,在压力重重的环境中,在寻找温情脉脉的今天,宠物,尤其是“狗狗”给很多人带来精神上的安慰和快乐。在电影、小说中,有很多义犬救主的故事,而且牧羊犬、缉毒犬、导盲犬还是我们人类的好帮手。养狗,并不是一个负面的选择。

但是,“怎么养”却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再聪明的狗也是动物,也需要管理。养狗者有责任管好咬人的狗、扰邻的狗和乱拉屎尿的狗。

说到管理,其实也就是人的问题,“狗患”的根本是“人患”,狗不教,主之过也。狗看不懂法律条文,狗不懂“不许随地大小便”,狗更不知道上牌、打疫苗之类的事情。所有的条文规定都是写给人看的。这些规定的立意,是在充分地满足了养犬人的需求之后,让养犬人也能够顾及其他不养狗的人的利益。这都是以人为本的设计,既照顾了情感的需要,也考虑了安全的需要。如果所有的狗主人都能按章办事,相信“狗咬人”的新闻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多。

少数养狗者将“狗道”凌驾于“人道”之上,只图自己养狗之乐,不管他人遇狗之祸。都说“我家狗不咬人”,那咬人的狗又是哪家的呢?更有甚者,将自己不喜欢的或因种种原因养不了的狗,一扔了之,造成街头出现那么多的流浪犬,祸害别人。怪不得有人毫不客气地说:“有什么样的狗主人,就有什么样的狗。”

解决“狗患”和“无公害养狗”,最终还是要从“人患”入手。管理者要制定更有效的办法,规范狗主人的行为,更加明确养狗者的责任。从人的角度去考虑狗的问题,让自己和自家狗都能成为他人的朋友。

在安全距离下遵守纪律的狗,才是真正的沉默的朋友。这样的社区才是以人为本,健康和谐的社区。

(作者: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处长   电话:4168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