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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大常委会“履新”亮点多
发布时间: 2009-02-05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砚山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新选举产生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监督工作亮点频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现民营企业家。在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县两位农民企业家代表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委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清障”。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对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审议领衔发言人制度、代表述职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正在酝酿之中。三是监督工作更加突出民生问题。2008年确定的13个审议议题,有7个议题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四是常委会机关干部和乡镇人大干部每年“充电”两次形成制度。主任会议明确提出,除人大代表培训外,每年举办两期法制讲座,对全县人大系统干部进行培训,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五是推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续办件”制度。代表提出的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不论跨年度或跨届,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跟踪督办,直至代表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为止。六是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得到加强。实行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常委会领导分管的工作委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做好人大代表活动、乡镇人代会、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方面的联络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还统一制作乡镇人大工作一系列制度下发11个乡镇人大主席团,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