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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华侨工委修订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09-03-31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整改阶段工作要求,进一步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20092月底3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委对2008年初换届时制定的《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岗位职责》进行了认真修订。此次修订是严格按照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阶段要求,并根据本委员会职能划分和人员调整变动情况进行的。考虑到外事华侨工委又增添了人员,因此修订工作较比以往做得更加具体,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人员具体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位责任和业务分工,目的使委员会工作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从而保证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委员会主任沈安波在宣布实行新修订的岗位职责时强调:“划分岗位职责是为了增强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确工作责任,既要有分工,也要有合作,希望全委同志在职责分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这将成为外事华侨工委的每位同志认真负责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管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