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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 2009-04-01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2008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权,努力探索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均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好代表视察活动。先后组织对五一水库工程建设、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金矿建设等进行了视察,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改进政府相关工作;二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财政、民事审判工作、侦查监督及公诉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39条,督促整改落实。向两院提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检察方式改革等建议10条,这些建议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了司法机关的自身建设。三是开展调研,提高监督实效。先后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安全生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等11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开展集体调研达160人次。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调研中,提出了8条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并争取县委支持,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增加了编制和工作经费,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律监督。采取事先要求有关部门自查自纠,组织执法检查组到基层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访、随机抽样等方式,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执法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确保相关法律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