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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领导联系重点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1-05-05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几年来,通海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重点工作制度,努力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

2011年,通海县人大常委会6名领导分别联系招商引资、烤烟生产、新农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杞麓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管理、道路建设、财政税收、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再就业、普法依法治理等18项重点工作。

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领导分工联系重点工作制度,旨在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文化和县”发展战略,统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GDP增1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1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7%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6%以上,GDP综合能耗下降1.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等既定目标。(通海县人大常委会 张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