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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人大常委会部署2011年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 2011-05-05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人大工作会议和县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精神,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了2011年工作要点,并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从六个方面布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

(一)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州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助县委筹备召开好县委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全面推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二)提高质量,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今年要做好《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濞核桃产业发展条例》报批及公布施行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学习力度,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自治县的贯彻执行。

(三)创新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今年,在常规工作监督上,一是加强对计划与财政预算的监督。常委会将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县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县2011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1年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廉租房建设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将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视察。三是加强对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和公共安全的监督。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将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还将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四是加强对关系“三农”和民生工作的监督。主任会议将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此外,常委会创新监督形式,一是将依据新出台的《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履行好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二是强化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首次使用“询问”的形式,计划于7月份对财政预算工作进行询问。还将依据新出台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于今年10月份对县卫生局工作进行评议。

(四)依法履职,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党委推荐、“一府两院”提请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积极探索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途径和方法,结合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

(五)强化服务,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加大对新修改的《选举法》和《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代表学习考察,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坚持邀请代表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重大活动制度,进一步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三是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四是加强代表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常委会将于11月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今年县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保证代表的履职成效。

(六)提升素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加强机关干部队伍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法制观念,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将继续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漾濞县人大常委会 董继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