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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对《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3-04-01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2月26日至3月14日,会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良开率队,深入到金钟、娜姑、矿山、火红4个乡(镇)及县文体广电局,对该县《文物法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针对该县《文物法保护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四条建议:一要提高认识,营造氛围。要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依法、科学保护文物。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历史文化风貌;要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县、乡、村、组防护网络,落实文物的安全责任;要组建与执法要求相适应的机构和队伍;要切实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经费;要加大对散落于民间文物的征集力度;要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关系,认真研究解决水城古汉墓群的历史遗留问题。三要加强监管,规范秩序。要建立健全文物流通监管制度,严厉打击盗窃、盗掘文物及制售假文物等行为,引导、规范民间文物收藏健康发展。四要注重结合,服务发展。要认真研究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科技、经济和社会价值,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结合实际,科学选址,建立统一、分区域的文物集中展示区,充分展示会泽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使文物充分发挥旅游效应,促进文旅结合,实现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统一。(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