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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建立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3-19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日,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

通海县人大常委会6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体育局、人社局、招商局、科技局、审计局、团县委等6个县直属部门和六一、代文、四寨、十街、大黑冲、清水河等6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出席联系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重点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题调研,掌握基层实情;二是突出开门纳谏,进行民情访谈,认真听取意见;三是突出服务群众,帮助解决问题,办好实事好事;四是突出善作善成,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旨在为充分发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联系点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榜样,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通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张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