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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6-08-31      来源:红河州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8月29至3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蒙自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旺、刘竹芬、李烨、孙广益、姜仁斌,秘书长尹武出席会议。副州长李成武、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起绍洪、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远清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和审议了《关于红河州2016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州2016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李成武作《关于提请审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设立红河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的议案》、《关于提请批准红河粮食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和《关于提请批准设立红河浦发旅游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报告。听取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红河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红河州水利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州旅发委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红河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前听取州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就相关内容开展的视察、审查、调查等报告。会议听取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拟任命人员作供职报告,对人事任免事项等进行了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