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8月3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在蒙自召开第一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会议议程。会议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作说明,并审议通过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普绍忠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州在依法治州、民族立法、地方立法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特别是大屯海、长桥海两海立法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各项立法工作,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依法履职,使全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依法有据。
普绍忠强调,法制委员会委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辜负人民代表的嘱托,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我州立法的质量和水平,立得住,行的通,能管用。各位委员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多深入基层,为全州立法工作出谋划策,加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更好滴做好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等工作,把我州立法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