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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部门工作评议
发布时间: 2016-09-13      来源:丽江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8月31日,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在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市工信委和市司法局开展了工作评议。

根据《丽江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从7月初就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评议方案、工作流程和问卷调查表,报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到被评议部门召开了动员会,查看了相关工作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并广泛开展了问卷调查,为开展评议做好了充分准备。在本次会议上,首先听取了市工信委和市司法局的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认真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开展了民主测评。最终,市工信委和市司法局均得到了96.3%的满意率。按照《丽江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定,两个部门均达到“部门工作评议满意单位”档次。

会上,市工信委和市司法局的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作了讲话。和炳寿指出,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职权的一项重点工作。希望被评议部门正确认识和看待评议结果,始终戒骄戒躁,不断改进工作,全力推动发展。和炳寿要求,要及时公开评议结果,切实强化交办督办,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认真抓好评议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