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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6-10-11      来源:昆明市人大城环委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率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现场查看了西山区海珀澜庭、官渡区官渡古镇和呈贡区七彩云南•第一城项目建设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情况汇报,并从严格落实规划、提高规划水平、加强批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戚永宏副主任对近年来我市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就下一步工作,戚永宏副主任提出6点要求:1.要认真自检自查、全面梳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解决思路,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与方向,确保城乡一体化健康有序、良性发展;2.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城乡规划巡查、违法建设联动监管等制度,坚决遏制随意更改和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现象,切实维护城市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3.要高点定位、彰显特色,科学确定城市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构建城乡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为全市城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4.要逐步增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费,努力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同时加大各级财政对城乡规划编制经费的安排,将规划编制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做到编制经费应保尽保;5.要进一步巩固《条例》修订调研成果,结合住建部城乡规划改革会议精神,充分收集国内先进城市相关立法经验,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6.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努力培育一批复合型的城市规划管理人才,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要求与挑战,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