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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立法新举措
发布时间: 2016-12-28      来源: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内法委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立法新举措,近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卫带领常委会内法委、环资委到大理大学,听取大理大学法学院组织校内法学专家、教授、博士对我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论证的意见建议反馈情况。

会上,大理大学副校长李小兵对州人大常委会一行表示欢迎,并就大理大学办学规模、人才培养及校园建设等情况作了简单介绍,希望今后能继续加强学校与人大开展立法合作。大理大学法学院院长李鸿昌代表学院向州人大常委会反馈了学院老师针对《条例(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从条例章节布局到具体文字表述均有涉及,大大提高了《条例(草案)》的质量。同时,李鸿昌院长还提出大理大学与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共建民族法学研究院的请求,以搭建民族地区法治经验、法学理论研究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强化院校服务地方立法,促进师生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为大理州乃至全省、全国输送更符合现代立法、司法、执法部门需求的法律专业人才。

李红卫对大理大学以及法学院对我州制定《条例(草案)》和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大理大学提出与州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交流与联系的建议与《立法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加强开门立法、社会参与立法的要求不谋而合,是积极推进我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院校发挥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专长与优势,实现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大理建设的有益尝试。会上,双方就加强工作交流的相关事宜作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