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汇报
发布时间: 2016-01-21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24日召开,按照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做好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工作,1月14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省财政厅的汇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出席会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刘绍忠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杨灿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赵新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杨锐明,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省财政厅副厅长杨利邦、副巡视员吴曙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到会作汇报。

省财政厅杨利邦副厅长汇报了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在听取省财政厅汇报后,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就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民政厅、省环保厅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的调研情况发表了意见。随后,参会领导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要求,优先保障教育、社保、环保、扶贫等重点支出;二是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巩固好改革成果,加强和改进省对下转移支付管理,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积极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大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力度,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四是完善预算报告和草案,就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社保基金预算变化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作出说明,便于省人大代表更好地审议。

树芬副主任指出,过去的一年,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了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2015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树芬副主任就2016年的预算草案提出5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落实好预算法,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二是是要厘清工作思路,明确近期和远期目标任务,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为着力点,在财源建设方面下功夫;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为扶贫、医保、低保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四是加大政府性债务和国有企业债务监管力度,规范PPP模式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五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会后,财经委将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后向省财政厅反馈,待省财政厅对草案和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研究处理情况的反馈报告,省人大财经委的初步审查意见和省财政厅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将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全体代表。同时,将在初审基础上,结合会议期间代表的审查意见,形成审查结果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