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1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8-03      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省财政厅:

2016年7月7日,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省审计厅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会议邀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出席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7月5日听取了省农业厅、省卫计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的汇报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有关预算管理和决算审计的情况,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与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的意见。7月12日,财经委召开第24次会议,对201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进一步审查。会议原则同意省财政厅代表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总体评价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5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严峻形势,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争取中央支持,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决算报告和草案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从省财政厅提交进行初审的决算报告和草案看,省财政厅按预算法和全口径预决算的要求报告了四本预算的决算情况,但未将经批准举借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进行报告,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也未作说明。有的款项与年初预算不一致,决算草案中未对决算数与预算数变动较大的原因,以及省本级预备费的具体使用情况作说明。

(二)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在对部门决算分类调研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有些部门下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决算基础差、问题多;有的部门预算缺乏约束力,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调整幅度超过50%;有的部门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决算编制不完整,未按照全口径预决算要求编制部门决算。

(三)决算草案中对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省级执行情况数相比存在差异原因说明不够。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正式提交201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时,请省财政厅严格依照预算法规定,进一步完善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预算决议的情况,将省级预备费的使用情况、预算周转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全省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在报告和草案中进行补充完善,对省级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变动较大的原因,以及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省级执行情况数差异原因做进一步说明,以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查。

(二)进一步研判2016年财政收支形势。2015年全省财政收入增幅放缓,财政刚性支出加大,收支矛盾愈显突出。今年财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建议在报告中认真研判我省经济形势,科学预测财政收支,研究提出稳增长的各项措施和建议。

(三)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编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一级预算单位的监管,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将本部门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结合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全口径的部门预决算。

(四)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杜绝屡审屡犯的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