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1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8-03      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分别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关于云南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12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第24次会议,对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已交省财政厅研究办理,省财政厅形成了研究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为上年决算数的108.8%,增长8.8%;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为上年决算数的

94.8%,下降5.2%。省本级财政收入总计4451亿元,支出总计436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90.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2.4亿元,下降47.6%,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减少2.2亿元。

201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为上年决算的45.8%,下降54.2%;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为上年决算的113.1%,增长13.1%。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82.8亿元,支出总计76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7亿元,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增加6.5亿元。

2015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 %,为上年决算的124.4%,增长24.4%;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为上年决算的98.4%,下降1.6%。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74亿元,支出总计3.0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0.66亿元。

2015年省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7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 %,为上年决算的126.2%,增长26.2%;省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9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为上年决算的112.2%,增长12.2%。省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3.3亿元,支出总计112.6亿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60.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77.2亿元。

2015年省本级决算草案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5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执行数基本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少915万元,支数减少4056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6.5亿元、支出增加15.3亿元,以上变动属于决算整理期的正常变动,省财政厅的决算报告中对此已经做了说明。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5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反映的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收支矛盾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贯彻执行预算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财经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同意《关于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云南省201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经委员会认为,2015年省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亟待加强;财政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一些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和会计核算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较为突出,有些部门下级单位预算管理基础差、问题多;有的领域和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沉淀较多,管理使用不规范,使用效果不理想;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工作推进缓慢,有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省审计厅对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依法开展了审计,扩大了审计范围,强化了审计监督职能,揭示了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国有企业、重点民生支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强化主体责任、完善资金分配、严格预算执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省审计厅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并将整改情况向11月底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按照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针对2015年省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预算决算编制

改进预算决算编制,将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年初预算和决算的衔接机制。正确研判经济形势,科学预测财政收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尽早布置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各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增强预算的可行性和决算的完整性。加强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库和预算编制相协调的机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完善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机制,提高省对下转移支付预计数下达的规模和比重。

 

二、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严格执行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严格控制科目和级次之间的调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改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以及省级产业发展基金等存量资金的管理,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相结合的机制,控制结转资金规模,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研究解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中反映出的困难和问题,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预算管理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正确实施预算法,尽快出台实施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意见。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重大决策有效实施,着力支持脱贫攻坚项目有效实施。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各预算单位的主体意识和效率意识,改进绩效评价方式,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细化预决算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财政改革。

 

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认真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对PPP等市场化筹资模式的监管,防止出现违规担保、违规举债的情况,并依法追究责任,将各地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研究解决债务资金闲置和财政资金不足同时并存的矛盾,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将当年偿债资金编入年初预算,制定偿债计划,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五、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的监督,督促各预算单位规范预算和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依法追究违规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主体的责任,树立预算法权威。研究解决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加强预算管理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