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稳步推进行使地方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5-27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我省除昆明市外的15个州市正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从健全机构、加强培训、建章立制、提高能力等多个方面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一、主动夯实立法基础

目前,第一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7个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中,昭通、玉溪、保山、文山、丽江和临沧6州市新设立法制委,曲靖市保留原法制委;曲靖市新设立法工委,其余6个州市保留原法工委。第二批拟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的8个州市中,普洱、西双版纳、楚雄、红河、德宏、怒江6州市已新设立法制委,大理州人大保留1983年9月设立的法制委;大理州新设立法工委,红河、普洱、西双版纳、德宏4州市保留原法工委,楚雄、怒江2州没有设立法工委,具体立法工作由有关委员会承担。迪庆州保留原法工委,并经州委批准设立法制委员会。

人员配备方面,15个州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人员编制一般为6至10名,过半数具备法律理论知识和法治实践经验,目前人员已基本调整到位。大理州和保山市分别在全州(市)范围内组织考试,遴选符合立法工作条件的人员。

经费保障方面,各州市都已明确到位。保山市财政单列预算50万元作为2016年度立法工作经费;德宏州将原来每年10万元立法经费预算提高到每年20万元;文山州自2015年起将立法经费提高至40万元。

二、科学规划立法项目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州县乡人大代表作用,根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和建议,梳理出有关乡村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乡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洱海流域生态补偿、古树名木保护、古镇古村保护管理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州人大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将条件较成熟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确定为年度立法项目。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去年底发布《关于公开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条例草拟稿的公告》和《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条例草拟稿征集工作的通知》,共征集到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18件,其中3件作为地方性法规申报项目,其余的作为地方性法规储备项目。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其中,《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拟于6月进行一审,8月完成二审;《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条例》拟于10月进行一审,12月完成二审。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论证评估会,对11件立法项目进行筛选,将《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普洱市野生动物损害赔偿条例》分别列入2017年和2018年度立法计划。

其他州市也正积极进行立法准备工作。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拟于10月对《昭通城市管理条例》进行一审,12月完成二审;楚雄州人大常委会正着手制定2017—2022立法规划,已开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建设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怒江州人大常委会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有现实需要的旅游管理、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六库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4件立法项目纳入2016年立法计划。

三、建立立法工作机制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12项立法工作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规立项、评估、审议、清理、论证和听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立法研究评估工作规定等;正起草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商制度,以及与市政协相关机构立法协商制度;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单位协商方式,确定28名立法咨询专家人选;与玉溪师院合作建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以提升地方立法质量。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在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市政府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29个立法联系点,负责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收集、整理、上报立法项目和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其他州市人大常委会也正积极开展这方面工作。昭通市起草的《昭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正在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单位意见;保山市、德宏州正着手制定地方立法相关配套工作规范;红河州成立43名立法专家组成的立法咨询委员会;西双版纳州已修订立法工作规则,制定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逐步提升立法能力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维川作专题立法业务培训,5月组织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共60余人赴中国政法大学培训。《曲靖市地方立法机制研究》作为曲靖市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已于去年10月通过评审结项。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组织召开全市立法工作培训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润新到会作立法工作指导,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府法制办、市“两院”相关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丽江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及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工作程序规定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此外,还建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库。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去年7月组织州人大、州政府和8个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共145人分三批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中心培训。11月又举办立法法培训班,对州人大全体人员、州政府和8个县市人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90余人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