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6-10-10      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一、关于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

杨保建副主任说,一审提出的问题已经做了很多修改,大家都觉得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基本成熟,主要是规范特殊林木种子的经营,有主次之分;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规定,都体现了市场经济改革的要求。第十九条中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保存10年以上,林木良种、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永久保存”的规定,市场瞬息万变,企业存续也难成百年基业,能否保证档案保存10年,甚至永久,需要有机制使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刀林荫副主任说,1、发现林木种子有质量问题的,不是可不可以投诉,而是应该投诉。建议把第二十九条中的“可以”修改为“应该”。2、依法查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应加强力度,第三十二条除林业部门外,还应增加工商、质监等部门。

刘绍忠委员说,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主体,条例应当充分发挥其作用,防止一项工作建立一支监管队伍。2、条例不仅要强调种子资源保护,也应同时强调我省优质种子资源的推广应用。

刘子杨委员说,林木种子条例通过一审修改后已很全面,既符合上位法,又切合云南实际,同意此条例修订草案。建议:1、在第四条“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后面加上“工商”,工商的职能作用非常大。2、在第六条“交流和利用”后面加“等”字。3、第九条应增加一项“(五)对林木种子有破坏行为的”。

康仲明委员建议,1、第一条中将“发展现代种业”删除,修改为“推动林木种子产业化、现代化”。2、删除第二条第二款中的“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因为后面的内容对林木种子的概念已经解释得比较清楚。

刘一平委员说,我认为比较成熟,没有新的意见,建议提交常委会表决通过。

丁艳波委员说,1、云南地处边境,存在和周边国家引进林木的情况,第十一条中只规定了从省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情况,建议增加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相关规定。2、条文中没有关于转基因林木种质资源引进的规定,建议增加对转基因林木品种如何进行选育试验、审定、推广的相关规定。

周浙昆委员说,这个条例修订草案是二审,已经比较完善。我有两点看法:1、第七条第(二)项,可加上“特有”,这样能针对云南省情况的特点,指向性能更强。2、第七条第(三)项,“特殊价值”规定的范围有点含糊。

普绍忠委员说,1、目前,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药监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家机构已合并,称市场监管局。为此,第四条第二款中“质量技术监督”的机构表述不准确,建议换种说法。2、将第十六条中“林木良种补贴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修改为“林木良种补贴纳入财政预算”。3、建议将第二十六条合并到第五章种子质量管理中。

二、关于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

王树芬副主任说,条例修正案草案经过几次修改,已比较完善。待条例修正案发布实施后,要广泛开展宣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认真进行监督。

何天淳委员说,该条例修订工作历时一年多,文本已经比较成熟。修订抚仙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严格保护抚仙湖,利及子孙后代,意义重大,建议尽快出台。

孔祥庚委员说,抚仙湖保护的根本目标是保持一类水质,因此必须坚持退调保原则,保护好径流区水源林,调优沿湖周边产业结构,退够一百米红线;坚决切断污染源,不让星云湖的五类水流入抚仙湖;坚决杜绝外来鱼种,防止外来鱼种破坏生态平衡。

谢兴荣委员说,建议增加禁止无序放生,防止外来物种污染,保护抚仙湖原生土著渔业资源。要提高沿湖群众保护抚仙湖的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活动,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抚仙湖。

刘蔚萍委员说,二审修改稿吸收了一审的修改意见,又到玉溪市听取了意见,召开了论证会,向主任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作了汇报,昨天润新主任从5个方面作了修改情况说明,工作做得很扎实,讲得很清楚,完全赞成。抚仙湖保护应该是玉溪市和沿湖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很重要的一项工作,而修改稿第六条第二款和第四款只是规定了玉溪市和澄江、江川、华宁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抚仙湖保护工作和几个行政职能部门做好保护工作。建议:除了这些表述外,应在管理体制、责任主体方面更明确,是否需要加上玉溪市和沿湖县乡要落实抚仙湖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各级都真正负起责任来,齐抓共管,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同保护好抚仙湖。

刘一平委员说,总体上没有意见。从目前情况看,作为保护区设置了合理保护的范围,要注意环境保护,在合理开发利用的同时体现以人为本,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王宏委员说,第14页“(三)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剧毒、高毒……”对罚款的额度有待商榷,直接使用剧毒农药仅仅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显得过低。第15页“(五)未经批准开展科研、考古等活动……”是否所有科考活动都需要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是否能理解科考内容,多长时间应作出审批答复应有考虑。

三、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

江普生委员说,1、应当加强一审时有关委员会与二审时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意见的衔接。一审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内司委的审议意见,可以说这7条审议意见成为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内司委提出的意见;二审时法制委采纳了5条加两个半条,建议在审议结果报告中有所表述。2、第三条关于司法鉴定管理范围存在重大分歧,即对其中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相抵触的内容是要删除还是要保留,应当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清楚后决定。3、法制委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很好,完全赞同。其中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建议删除“情节严重的”。4、法制委提交二审审议修改稿的同时,建议再提供一个对照稿,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意见。

解保生委员说,提一点具体建议供参考:第十条主要是规范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资质。故本条附加说明第二款中“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中遴选”表述不妥。建议改为“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医学、法医学教学科研资质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医疗服务资质”。因为遴选的主体是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尽管要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但用了“遴选”一词,就变成规范行政主管部门这一主体的行为了,这显然偏离了本条款拟规范的主体——法人或其它组织。

冷静委员说,第十条阐述的是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其申请主体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在条例中又阐述到“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医学……的单位中遴选”,而遴选的主体应当是省司法行政部门,建议对这段阐述进行修改,修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该具备的条件。

魏勇委员说,为了更好地满足司法诉讼实践需要及现实情况,建议第三条司法鉴定种类除全国人大决定纳入的四类司法鉴定外,还应纳入和规范诉讼需要的其他类鉴定。

张海燕(列席)说,价格鉴定原由发改部门进行。现国务院简政放权,发改部门已不再开展此项业务。但我省大部分县(市、区)没有相关鉴定机构。现涉财刑事案件的诉讼无法正常进行,急需成立相应鉴定机构开展此项业务。

四、关于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修订)的审查意见

张建国委员说,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旅游业监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十分有利,这项工作做得非常好。建议:1、第八条中提到“案件专查”一词,因为“案件”有可能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作为行政部门能否进行这部分案件的专项检查?这样表述是否合适,建议斟酌。2、建议在第二十五条最后一句后面增加“制定发生险情进行救助和处置的应急预案”。3、建议删除第二十六条中的“和旅游从业人员立即采取必要的”几字,因为此条规定的内容主要关于旅游经营者的,应由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关责任。并在“旅游经营者应当”后面增加“按照已定应急预案迅速认真组织”,再删除“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一句。

丁艳波委员建议,1、把第三十八条“本条例所称旅游业监察是指……”拿到总则来作为第三条。2、在第三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后加一条“禁止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旅游经营活动”。3、第二十条修改为“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以质量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向导游、领队人员收取费用”。4、第二十一条第(六)项修改为“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阮鸿献委员说,第十条中“旅游业监察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应当明确和规范培训机构,培训过硬的监察人员,能提前预见和防范旅游中的不规范行为,打造云南旅游大省的品牌形象。

五、关于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改决定的审查意见

王树芬副主任建议,第八条第(三)项从原来的“广告设施安全许可”修改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扩大了范围,但是具体细化不够。第十七条中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范围没有明确主街道等公共区域,而是在第二十条中“户外广告实行特许经营”中提到,但也不够明确到位。建议昆明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应当学习北京、上海、广州、浙江等地方的好经验,明确标准,严格到位,让条例真正达到效果和目的。

吕云芳委员建议,第二章增加一条“户外广告内容发布应当遵循《广告法》”。

阮鸿献委员说,市区主街道户外广告无处不在,极大地影响了城市形象,急需进行规范。制定条例要对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制度体系进行规范和完善,并切实发挥实效。

六、关于文山州河道管理条例的审查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建议,第二十一条第(四)项更改为“清洗车辆、容器”。

管国芳委员建议,1、将第四条中的“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修改为“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管理工作”。2、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河道的清淤保洁”不妥当,建议修改为“鼓励村(居)民做好河道的清淤保洁”。3、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需要补偿的由……”修改为“补偿由”。4、在第二十条第一款最后一句话前增加“要依法依规”。5、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内容范围较广,建议分区域划定管理范围,增加可操作性。

康仲明委员说,赞同条例及说明。建议减少立法的数量,制定管用的条例。比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可以用《水资源管理条例》来规范;《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也可以参照相关法律。

赵乐静委员建议,1、将第十八条中水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互换。2、第二条中将湖泊纳入河道范围,但条例中并未就湖泊管理作太多规定,建议再斟酌。3、建议对全省立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对省级和州市的立法范围进行划分,凸显法规特色,并切实发挥法规效用。

梁志敏委员建议,1、在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堆放”前应加上“倾倒”。2、河堤建设上,应加上“建设生态河堤”的内容,要大力绿化造林。

七、关于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的审查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建议,将第十五条第(三)项更改为“对古茶树进行挖根、剥皮、嫁接”。

丁艳波委员说,制定这个条例很有必要,体现了保护优先的原则。建议:1、在第二条第二款“栽培型古茶树由……”前面加上“野生型、过渡型”。2、第十五条第(三)项加上“嫁接、折枝”。

梁志敏委员说,第十五条第(六)项中应加上“有毒有害的污水”。

周浙昆委员说,对古茶树保护的条例非常有必要。建议:1、对古茶树的定义从植物学的角度来看指向不清楚,可以再斟酌,因为现在市场普遍用的茶叶树种有三个物种,具体保护哪一个种不是十分清楚。2、对百年的古茶树鉴定较为困难,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准确完成。3、针对第十六条中移植古茶树的行为处罚规定偏轻,违法成本低。4、第二十五条中保持古茶树的品牌是好的,但是否适合放到本条例中进行规范,值得斟酌。

刘绍忠委员建议,1、将第六条第五款“经营者有保护管理古茶树的责任和义务”修改为“古茶树所有者、经营者负有保护管理古茶树的责任和义务”。2、将第二十五条中的“掺杂使假的”修改为“掺杂造假的”。3、将第二十七条中的“对古茶树造成危害的”修改为“对古茶树保护造成危害的”。

杨建洪委员说,对条例没有意见,有这样一个条例很好。但古茶树不仅临沧有,普洱、版纳、保山、大理都有很多古茶树,都需要保护。建议借鉴临沧立法的经验和做法,将古茶树保护条例上升为省级地方性法规,制定一件层次更高、质量更高、权威性更强的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有效促进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和茶叶产业发展。

八、关于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王树芬副主任说,财经委对云南省2016年1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总体平稳。但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反映出财政矛盾突出,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收入增长低,烟草税收下降,而刚性支出只增不减。建议:继续在增收节支上下功夫。增收就是要培育财源项目,培育稳定的税收来源。还要下决心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在“三保”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运用一些创新的方式。

张德文委员说,陈建国厅长的两个报告内容全面,对财经委在初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做了回应,同意这个报告。提几点意见:1、在预算审查结果的报告中增加关于政府性基金不做调整的内容,在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中要有对应的内容。2、财政执行进度较好,但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执行绩效。3、预留其他资金,要进一步明确细化。4、资金预算调整的频度不宜太高。

江普生委员说,对财政预算调整和财政预算执行两个报告表示赞同。建议省财政厅在明年财政预算安排时关注两个项目,适当增加投入。一是法院、检察院、公安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是公路生命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刘一平委员说,要严格依法办事,对领导意志干预预算调整要有所控制,常规经济指数往往不是靠常规收入来支撑,应在培育形成可持续、可保障的税源上下功夫。

王长勇委员说,今年的预算调整幅度不是很大,预算正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迈进。可喜的是,今年上半年争取到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530亿元,较年初预算新增94.5亿元。我赞成预算调整方案。

李勇委员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要完成年初预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而目前我们财政的增长点并不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当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年初人代会确定目标任务的完成。

普绍忠委员说,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此次省级调整预算规模达到21.8亿元,实属不易。对报告表示同意。建议省级预算调整方案通过后,资金要及时下拨,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预算绩效。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财政运行基本平稳,稳中趋缓。我省产业较为单一,主要依靠烟草、冶金、化工等,在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企业经营困难,亏损面大,税收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是靠非税收入,但非税收入增收不增财力,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对报告提几点建议:1、抓财源培植,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抓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3、抓预算收支执行进度,确保全年收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4、抓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5、抓政府债务管理,确保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九、关于2016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王树芬副主任说,1至7月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写得比较好,实事求是,一目了然,有成绩、有困难、有思路、有信心、有措施。总结成绩客观,分析问题深刻到位,提出措施实在有力。建议: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继续抓好跟踪督查,确保年初人代会批准的计划目标的完成。

卯稳国副主任说,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目前经济发展速度虽然没有实现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但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来之不易。对经济增速,要正确看待经济结构调整中经济增速适当减缓的问题。目前我省经济问题主要在工业方面,产业发展一直是我省的软肋,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和部分工业产能过剩的问题。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我们对传统产业给予过多的优惠政策,造成了传统产业的规模性扩张,导致产能过剩。对传统产业的政策上要科学把握,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要高度重视旅游业等我省优势产业,紧盯世界发展的趋势,学习外国先进经验,注重旅游业从低端向中高端发展。

张德文委员说,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意义重大。1、报告对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是适当的、符合云南实际的,我表示同意。但是,即使成绩来之不易,现在的情况仍然不容乐观。今年上半年的GDP增速为6.6%,与年初人代会确定的8.5%目标差距较大,应在报告中进行认真分析。2、正视现在存在问题。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不理想,生产总值增速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在第27位,与云南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有差距,怎样采取措施进行弥补要有所分析。二是在民生领域,食品价格涨幅明显高于非食品价格、就业形势压力较大等问题都要引起特别的重视。3、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年初人代会确定的8.5%目标实现。政府应在剩下的几个月里对如何实现年初目标进行专项研究,及早谋划,采取特殊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魏勇委员说,今年上半年我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从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进出口总额三个关键性指标来看,我省经济矛盾和压力较大。提三点建议:一是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建议投资结构调整要有能落地的中期规划。二是年初我省生产总值增速年度计划目标为8.5%,但从上半年实际情况看只达到6.6%,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难度较大,要对今年的特殊情况做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今年经济工作。三是今年云南省财政收入和支出矛盾突出,要把财政和发改两个报告作对接,保障财政收支平衡。

和炳寿委员说,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稳增长的措施,但主要经济指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形势不容乐观。建议:1、省政府应高度重视工业投资下滑、产业投资上不去的问题,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投资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2、重视大中型电站的弃水窝电问题,对富余电量应加以有效利用,就地消化、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产业转型。

杨润新委员说,赞成发改委的报告。总体看1至7月经济社会发展6项指标好于预期,省政府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推动发展,积极方面较为明显。同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非常艰巨,3个指标偏低恰是最为重要的指标,尤其GDP指标排名位列西部倒数第一的状况令人担忧。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降一去一补”难度较大,需要持续抓落实才能显成效。如何扭转目前发展困境,发改委报告开出了方子。但要在四季度有所改观,需要抓住非常时期、非常任务、非常手段的“牛鼻子”。否则,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就难以全面完成。我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深入研究:1、企业发展环境是否宽松?要遵循市场规律,在信贷、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是助推还是阻碍认真盘点,有了好政策还要落实到位,在这方面要多找主观原因。2、中小微企业等非公经济发展是否开放到位?对这类企业的服务支持保障工作仍需加大力度,非公经济的优势发挥,需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3、大众创业还未真正形成良好气候,需要进一步释放潜力,政策优惠、工作力度等都需要再下大功夫。

刘一平委员说,对报告总体赞成。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发展速度问题。当前云南发展虽然速度较低,但对于发展速度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不能片面追求速度,而是要有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发展理念,关键在发展理念、发展方向、发展措施是否正确,而不在于一时一事,一定要以长远的眼光和是否符合云南发展规律来看待这一问题。二是宽松的发展环境。政府的作为要符合市场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需求,政府不能只看到企业本子上做的台账,关键要发挥扶持企业的功能。三是云南从体制结构到整个结构要做全面调整。要按照市场规律调控企业发展,否则国有企业要从一般性竞争领域全面退出。总之,云南经济的发展,功夫不能是落在务虚上,只在本子上做好文章,而是要好好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普绍忠委员说,对报告表示赞同。建议:一要认真总结1至7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深层次的原因,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二要把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准施策,为经济稳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三要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抓落实,特别是要紧盯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盯薄弱环节,狠抓稳增长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张建国委员说,对报告有“一个肯定、四个不够、一个建议”。一个肯定:将我省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作了大量工作,也有很多措施,取得一定的效果,值得肯定。四个不够:一是如何充分动员云南现有资源包括院校、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为顶层设计发挥智库的作用还不够;二是我省各业务主管部门与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对接、寻求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做得还不够;三是动员民间力量参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四是针对辐射周边国家、对接邻国需要、主动融入邻国战略还不够。一个建议:在四个不够基础上,建议在进行前期工作时,向这些国家派出公关、工商人员,了解该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政府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辐射中心建设的意见建议,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黄秋苹委员说,我省GDP在西部倒数第一,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予以认真思考。提几点建议:一是针对我省产业布局和规模情况,建议政府集中资源和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培植新兴产业,建设诸如新能源新材料应用示范基地。二是发挥人才对我省经济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我省产业在进行转型升级,从业人员素质也应转型升级。目前我省有些岗位是比较缺乏的,建议教育部门应与市场对接,加强职业尤其是技术教育。三是对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部门要及时检查已开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对需要政府解决的事项及时协调,同时避免开工即停工和假开工造成政府资金的浪费。四是在招商引资方面要注重核心技术的引进,完善和延伸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五是产能过剩方面,要对我省钢铁煤炭等进行摸底,相关项目审查要加强;对一些可以退出的过剩产能要逐步退出。六是促消费扩内需,可以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采取一些适合本土的促消费的措施。

阮鸿献委员说,报告总体完善详细。一是针对主要经济指标不理想,进出口总额增速降低,云南省作为“桥头堡”、“一带一路”的代表,具有特殊地理位置的沿边经济大省,进出口贸易下滑,说明云南省的工业欠发达,工业前期的规划缺陷突出,应当引起省政府的重视。二是营商环境不够理想,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好,云南又是政治的重灾区,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受到影响,省政府应当分析原因,找准对策,有利于后续的持续发展。

夜礼斌委员说,云南中烟公司对红塔、红云红河两大集团进行了“两整合、两统一”,多元化和国际市场的统一是成功的,为烟草企业及国内市场减压起了好的作用。但在营销和研发整合上遇上了一些诸如现在用“三分天下有其一”保护地产烟,使我们的大品牌如软珍云烟、软硬玉溪等知名品牌受到冲击,戒烟控烟对烟草销售也有很大的冲击,全国销量由年初的5100万箱下调至4850万箱,也减了云南的56万箱,因此今年出现负增长是有原因的。另外,其它行业经济在前几年全面下行的情况下,烟草行业还在上行。建议:1、要将烟草调状态放在重要位置。烟草工业本身也要大力用微生物改造老产品,争取将有害物质降下来。2、面对经济下行,应在内部找原因,去产能,要根据预期顺其自然,该保留的保留。3、要切实解决干部精神状态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党,不搞形式主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能更换频繁。民营经济也在下行,垄断行业应让民营企业进来,促进共同发展。

李灿光委员说,1、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一步要找到突破口,后几个月工作任务是稳住8.5%的增长目标,这要求后三月要保持10%以上的增速,采取什么特殊措施,报告中看不到,建议考虑采取新的措施、办法。2、市场关闭商铺门面太多,对GDP有一定影响,问题在哪里,没有人研究。电商对市场有一定影响,目前没有调节的政策,应研究怎么处理好。3、会议太多,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开会,而且大部分会议要求一把手参会,没有时间干实事,这对GDP的影响值得研究。文件太多,报表太多,几乎看不完,应该多干实事。

王宏委员说,看了报告感到取得目前的成绩实属不易,下一步要在企业发展上下真功夫,建议在产业和市场营造上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1、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但目前国企和民企之间在地位、权利、机会上的不平等是民企发展不起来的重要因素。建议政府要在为企业营造公平环境上下功夫,制造公平发展的机会。2、在全国市场需求疲软的国内大环境下,南亚东南亚的市场旺盛。云南特别是省属国有企业要带头主动融入,沉下心来研究措施和搭建服务平台,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发挥排头兵作用。

王元美(列席)说,由于营商环境不够理想,建议省政府在广告宣传上增大扶持政策,帮助云南传统的、有前景的企业把产品推向市场,同时把云南的好资源推向市场。

十、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何天淳委员说,新修订的环保法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情况。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后,环境状况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将逐步常态化。环保厅代表省政府作了很好的报告,其重要意义:一是向中央看齐,加大我省环境保护力度;二是依照法律要求开展工作,依法报告环境状况;三是为在全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积累经验,作出示范。下一步工作中应注意:1、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部门要形成合力,要结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制度上形成合力机制。2、环境保护工作要注重环保项目建成以后的绩效评价。3、农村污染面上的问题任重道远,建议予以重视。4、法律实施最重要的是法律的执行,建议完善环保执法机构,充实环保执法人员。

普绍忠委员建议,一是加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严格执法,确保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很好施行,取得实效。三是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四是要强化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和水平。

谢兴荣委员说,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云南有九大高原湖泊,对抚仙湖等高原湖泊的保护治理工作,好的经验要总结,失败的教训要汲取。为避免保护措施不断变化,浪费财力物力,要高位推动对高原湖泊的长期保护措施,建议省政府对高原湖泊的保护治理问题,准确诊断,提出完整、明确的保护方案,依法治理、科学治理。

施哲委员说,环境保护遇到的一大难题就是思想意识不到位。思想意识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环保法律意识,另一个是环保基本知识。建议在党校干部培训中,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对干部进行专项培训,解决干部环保思想意识和基本知识不够的情况。从思维源头上抓好环境保护的问题。

梁志敏委员说,我赞成这个报告。根据环保法规定,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5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的情况。应该说,“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局部区域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等级提高”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是符合云南情况的。2015年度环境保护11项主要目标任务和两次具体工作的完成情况是好的,一些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各方面深层次的主客观原因,我省环保和生态工作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五个方面“不到位”都不能穷尽。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也比较突出,几个方面提得比较到位。我认为重要的还是要树立“两山”意识,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为抓手、为工作平台,落实好“十三五”规划,打好“三大战役”。生态修复方面,到2020年25度以上的陡坡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一定要有配套的办法、具体落实的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要尽快出台专门条例,建议列入2017年度省人大立法计划。环境治理方面,大气、水,特别是湖泊的治理正走上正常渠道,但土壤污染的防治首先要摸清底子、掌握动态,将基础工作做好,才能够分级分类进行防治。乡村的环境整治主要是突出垃圾和污水的治理,现有的措施差距太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也要有过硬的政策措施才行。要下硬功夫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抓好产业转型升级,认真推进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明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2016年度这些情况的报告,大家共同努力争取有个更好的结果来报告。

十一、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普绍忠委员说,同意报告。建议:1、高度重视司法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人员分类改革要确保队伍思想稳定;2、抓实司法责任改革,避免冤假错案;3、公安工作中,对于区间测速点的设置要科学合理,高速公路要真正体现高速,查稽点的设置要科学合理,平战结合,内紧外松,整合力量;4、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充实基层队伍力量。

康仲明委员建议,1、由于改革涉及到个人利益,省高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做好法官的思想工作,配合好改革的顺利进行;严格做到公正执法,提高公信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有利于解决和缓解社会矛盾。2、省人民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注重抓源头管理,工作做得很好。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加强检察队伍思想建设,减少工作情绪;要对资金严加管理,做出表率,切实解决好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遗留问题。3、继续加大公安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抓好落实;户籍的遗留问题,要通过这次户籍改革进一步加以研究和落实;对于部分公安执法理念不正确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片面强调处罚作用,不同程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重管制、轻服务”,忽视通过制度设计和教育、服务,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重视便民、公正、优化服务。

朱燕委员说,执法部门执法随意性较大,更多反映出来的是部门精细化管理不够,相关部门协调管理也比较差,市民素质应通过严格处罚来加强管理、制约、提升。

刘海芳委员说,对公安工作报告很满意,对公安工作也很满意。建议:1、把上级的政策积极落实下来,各种改革不能以减少财政支出为目的;2、既要从严治警更要从优待警,充分调动全体公安干警的积极性。

黄秋苹委员建议,1、加强培训,注重针对性专业培训,提高法院人员素质;2、探索建立一支稳定的少数民族司法人员队伍,可以提供有偿服务,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审判质量,同时为司法改革中的行政案件异地审理和集中管辖服务。

阮鸿献委员说,公安改革核心之一是治安,要突出治安工作的重要性。结合云南实际,要做大健康产业和旅游产业,治安工作要提前规划和防范,提升治安立案报案效率,避免负面影响。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的大健康、养老、休闲、旅游、医疗大省,做好提前的管理规划。

刘泉委员说,公检法深化改革的三个报告很好,我同意三个报告。公检法三家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提两点建议:1、要加强公检法三家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的相互协调,加强相互理解和合作;2、要加强在深化改革工作中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之理解改革精神,主动融入改革工作。

谢兴荣委员说,三个报告很好,工作做得很好。建议需要高度重视、想办法遏制几个问题:1、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电信诈骗的泛滥造成了较坏的社会效果。希望公检法机关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加以解决。2、金融诈骗案件危害太大。泛亚案件、民间融资诈骗案件极大地破坏了金融环境,破坏社会稳定。要把好分析评估风险、行政审批的关口,降低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关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推进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梁志敏委员说,这个报告内容分析得好,敢于直面问题,四个方面的问题找得准。建议:报告能否发挥作用?怎么样落实好报告提出的工作建议?人大常委会对这类的报告应当要更重视监督落实,要 “回头看”。

吕云芳委员说,建议与周边国家交流中增加佛教文化的交流。南亚、东南亚国家全民信教,云南是在全世界唯一有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三个教派的地区。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过程中,云南佛教界可以充分发挥其独有的民间友好交往作用,通过佛教文化的交流,使中国佛教界与南亚和东南亚的南传佛教界建立和谐的交流合作关系,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构想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对中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展全方位的交流、合作关系提供极大的帮助。

朱燕委员说,顶层设计、上级支持固然重要,但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创新干事的理念更重要。

阮鸿献委员说,我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在省政府。建议省人民政府及相关省级部门,要加强边境口岸等前沿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核心工作和后台保障的相关支持工作,前沿才能完成好各项工作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