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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传达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 2017-07-06      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7月5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马凤伦、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制度完善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地方人大关切,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明确提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重大举措,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对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会议要求,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探索创新,以切实用好监督权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要继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强化对代表履职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持之以恒地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

拉玛•兴高主任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的精神,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交流会的精神有效指导县区工作,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与协调,上下联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增强工作实效,并在联合发挥整体作用上有所突破,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共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