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如督察河长制工作时强调
发布时间: 2017-10-17      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10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率队到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督察河长制工作。他强调,要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河长制深入落实,推进以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营造水清山绿的良好生态环境。

张百如一行先后深入石屏县、通海县,实地考察异龙湖、杞麓湖,详细了解河长制落实、湿地和截污工程建设、退耕还湖、退养还湖、水质变化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与当地党政干部一起一一分析原因,研究湖泊治理措施。

 

 

2017年10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到杞麓湖督查保护治理工作

张百如指出,实现高原湖泊治理目标,确保湖泊有效保护、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必须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沿湖不符合绿色发展的项目坚决不上,不符合绿色发展的建设坚决不搞。必须大力落实河长制,压实治湖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和落实项目,扎实推进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和加强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必须提高湖泊治理能力,善于发动群众,使绿色发展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爱护自家的水缸、水井一样爱湖、护湖,成为湖泊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

张百如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抓好河长制的督察、督导,进一步完善湖泊治理地方性法规,依法管湖、依法治湖,把湖泊保护和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要通过组织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湖泊保护治理各项政策措施深入落实。

 

 

2017年10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到杞麓湖督查保护治理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秦卫军参加督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