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3个重点增强决算初步审查的实效
发布时间: 2017-08-10      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2017年7月27日,云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49票、100%的赞成率批准了关于云南省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按照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创新工作思路,依法开展了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

——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初审中,财经委和预算工委注重加强与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良性互动,保障了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有序开展,重点抓了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作。在初审工作期间,认真听取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汇报,并就决算报告和草案中涉及到的问题与省财政厅及时交换意见,努力争取达成共识。二是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通过到审计厅调研及听取汇报的方式,了解了省本级及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情况,揭示反映部门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为审查决算草案提供依据。三是注重与相关委员会的沟通。通过广泛听取人大相关委员会的意见,拓宽审查思路,提高初审实效。四是听取了5名基层省人大代表、9名预算审查专家顾问的意见,增强了建议的针对性。

——突出了初审的重点。财经委和预算工委按照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省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确定了2016年预算收入情况;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等十个审查重点,通过重点审查,增强了审查实效。同时审核中通过将决算数据与预算批复进行对比,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评估预算执行质量,发现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开展部门决算审查。为进一步拓展审查范围,规范部门决算编制,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对部门决算审查进行了积极探索,结合今年开展的部门预算全程跟踪调研工作,首次对省民宗委、省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组织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和高校的预算审查专家顾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相关人员组成审查小组,对两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时,委托两个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就两个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征求了基层相关部门和受益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部门决算的初步审查意见,向省财政厅及省民宗委、省体育局反馈,同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省财政厅研究办理情况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