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赴4省区考察学习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法与监督以及农作物种子管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18-01-02      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组成两个考察组分赴陕西、宁夏、海南和广西4省区,就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法与监督以及农作物种子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

考察组由农工委副主任马红跃和尚婀岚率队,省政府法制办、省种子管理站、省储备粮公司、云南军粮集团等单位领导参加。考察期间,考察组分别同当地人大农工委、粮食局、农(牧)业厅以及当地粮食企业、种子站等相关部门座谈交流,并实地考察参观了粮食储备库、粮油企业、粮食物流园区、育种基地等企业。

 

 

陕西、宁夏、海南和广西四省区在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作物种子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好的经验做法,一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四省区均按中央要求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强化储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完备的地方储备设施和制度。二是着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四个省区都实施了品牌战略,推进主食产业化发展,以地方特色优势,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粮油产品的认证力度,通过商标、质量管控,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等手段,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做优、做强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现代粮食产业。三是着力推进粮食供给侧改革。围绕现代粮食的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建设,推动当地现代粮食产业化经营走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路子。首先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其次在产粮大县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粮农、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再就是围绕国家优质粮工程落实各种优质粮食、专用粮食的订单收购。四是建立产供销保障体系。陕西出台了《关于推进粮食产销融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的实施意见》,为粮食企业直接组织和参与粮食生产,建立优质粮源基地,为生产者搭建稳定的市场销售渠道,引导产销对接,从根本上解决“卖难”提供了政策保障。广西实行粮食收购直补政策,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并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有力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了本区的粮食安全和市场供应。五是注重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广西高度重视优化粮食种植、收购、储备品种结构,扩大优质、绿色粮食品种种植面积,增加优质粮、专用粮的收购数量和储备数量,按动态储备管理区级储备粮,促进粮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同时广西将粮食产业充分融入“一带一路”重要门户建设。六是实行省级储备粮集中统一管理。广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区级储备粮的集中统一经营管理任务,充分发挥了集约化经营的规模效应;海南省也即将成立海南粮食集团并集中统一经营管理省级储备粮。目前海南、广西两省区储备粮轮换的新陈价差亏损均由财政全部负担。七是强化种子培育基地建设。海南省利用气候、地理资源的优势建立了南繁育种基地,并将该基地建成集科研、生产、销售、科技交流、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服务全国的重要良种繁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