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颁布
发布时间: 2020-12-28      来源:云报客户端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12月25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规范、主要内容作介绍。

 

 

随着临沧市城镇化加快,饮用水水源单一、水量不足、水源环境风险防范力弱、农业生活垃圾污染加剧等问题日益突出,回应广大群众喝上放心水的需求,制定地方性饮用水保护法规迫在眉睫。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条例》制定工作从去年11月开始,经历一年的审议论证后,于11月25日经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5章31条,明确了临沧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经费来源、责任主体和监管措施,对分级保护措施、禁止限制行为、处罚整改方案进行了规定。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表示,《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为临沧量身定做,突出属地管理原则、监督考核机制、逐级分类管理三个特点,以立足当下满足长远需求。

《条例》的颁布将为临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长效性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4个,保护区划定方案已全部获批。

下一步,各级相关部门将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