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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马龙区: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 促《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 2020-06-17      来源:马龙区人大教科文卫委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马龙区针对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馈存在问题及下步整改建议,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进行整改。

环保、公安、城管、区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惩戒并举,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强力督促《条例》在马龙区落地生根。

 

高位推动,齐抓共管

《条例》出台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宣讲、学习研讨、答卷考试、警示教育等形式,联动做好宣传解读。组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开展互动式基层宣讲,让干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

一是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推动城市文明的重要抓手,研究组建贯彻实施《条例》的组织领导机构。3月,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并作出安排部署,高位推动《条例》深入实施。

二是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引导和促进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巩固全区文明创建成果,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普法办公室联合开展践行《条例》有奖征文活动。

三是将《条例》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列入普法考试内容,督促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要求机关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树立起贯彻实施《条例》的榜样。

四是结合马龙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将贯彻实施《条例》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到单位、行业、领域,以制度保障《条例》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实施。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促文明的良好氛围。

一是发动社会宣传,发挥阵地作用。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媒介加强《条例》宣传,将《条例》内容录制成音频下发至每个村(居)小组,通过广播循环播放。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在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同步安排部署《条例》的宣传工作;区交警大队在出租车、公交车、商场超市、服务窗口、交通路口等部位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刊播宣传《条例》;区市场监管局运用企讯通群发短信和部门微信公众号、各监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条例》相关内容。

二是强化志愿服务,引导全民参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各行业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全区所有志愿者坚持将宣传、监督、贯彻实施《条例》放在首位,对行人乱丢垃圾、烟头,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不看红绿灯等行为进行严肃劝导。

三是开展“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暨《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抓好成效巩固。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活动,让《条例》进社区、进村庄、进小区,提升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不断巩固和扩大《条例》贯彻实施的宣传。

四是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作用,在中小学通过“小手拉大手,亲子共学习”的活动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进一步开展。

组织志愿者到车站、医院、社区、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区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区交通局开展马龙区第二届“星级出租车”、第一届“星级公交车”评选;同时,对出租车驾驶员按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载客服务流程》逐人开展文明服务达标培训。

 

突出问题,依法整治

《条例》实施以来,公安、环保、卫健、住建、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协作,围绕《条例》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对城区的餐饮店、烧烤店,共183家进行了遵守《条例》情况的检查,向各餐饮经营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9份,对存在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通过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业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