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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峨山县第一个单行条例已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 2020-07-03      来源:峨山县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6月30日,《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发布会举行,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相关同志参加。

1月9日,《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峨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条例》自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峨山县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彝族自治县,也是我省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此次公布施行的《条例》是峨山县制定的第一个单行条例,填补了单行条例的立法空白,在民族立法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条例》的出台是峨山县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行使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具体体现,是对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峨山县推进依法建县法治进程,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精细化水平的重要体现,为推进峨山县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和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黎满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