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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这样做
发布时间: 2020-08-03      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7月22日至23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与县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专项视察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补齐弱项短板,提升创建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拔寨。

 

(图片来源:云南网)

 

立良法 为创文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2017年3月24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各族人民群众发出关于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倡议,并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文明昆明、人人共享”为目标,切实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12月1日,《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进一步树立了文明标尺,为全市创文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昆明市已出台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规,为全市创文工作保驾护航。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通过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保障、引领和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强监督 助创文工作落细落实

为推动全市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采取市区联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的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视察和执法检查。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三大攻坚战”,探索创新运用专题询问等全链条刚性监督的方式,持续多年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围绕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全市创文工作落细落实。

 

广动员 为创文工作凝心聚力

2020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创文活动中来,鼓励代表们提出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的意见建议。

在全市复工复产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部分人大代表,采取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居民住宅小区、村组进行明察暗访;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公益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

 

重融入 为创文工作注入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全市创文工作深度融合,与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注入人大力量。

把文明意识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在昆明人大“两微一端”设置“文明创建”专栏,推动线上线下文明全覆盖;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广泛宣传道德模范、“昆明好人”,让文明意识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