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新修订“旅游条例”8月起施行
8月1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旅游条例”)颁布宣传启动仪式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城区勐泐文化广场举行。
(摄影:张彤)
新修订的“旅游条例”于今年6月11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6月23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施行。“旅游条例”明确旅游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及自治州实施旅游强州战略,推进全域旅游,建设世界旅游名城的目标。
“旅游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进一步推进全州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建立健全西双版纳州旅游法规体系、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活动现场,州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新修订的“旅游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