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措施推进爱卫运动!昆明市爱卫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
据介绍,本次全面修订后的《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新时代昆明市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工作原则,将促进全市全面社会健康管理。
《条例》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有效经验,明确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内容。要求对卫生创建与健康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将爱国卫生运动与文明单位、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
对于爱国卫生工作未达标的村镇、社区、单位不推荐为文明村镇、社区、单位。未创建成为省级以上卫生县城、乡(镇)、村的,不推荐为美丽县城、美丽乡村。
《条例》还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推行合理膳食、适量点餐、分餐公筷、剩餐带走、不滥食野生动物等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另外,对制止餐饮浪费,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开展深入调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