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方位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 2020-09-29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年来,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新要求,全方位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以及《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新一轮修订完善工作全面完成。

多年来,云南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九大高原湖泊为代表的重要水资源保护地方立法不断完善,多年前就实现了“一湖一条例”,并随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保护需要进行了多次修订完善。在地方立法的有力引领下,九大高原湖泊保护管理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保护职责更加明确、保护措施更加有力有效、监督管理更加严格。

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实现“有名”到“有实”转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抚仙湖、洱海省级湖长,省委常委担任其他湖泊省级湖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督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2034名五级河(湖)长全员到位履职。

2020年以来,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湖4.9万次,总督察、副总督察督查暗访280次,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累计巡湖1473次。

同时,云南突破传统治理模式,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控、一湖一策、系统整治的保护治理思路,进一步明确治理高原湖泊新策略,即,坚持规划引导、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科学治理、坚持绿色发展、坚持铁肩担当,彻底转变“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发展模式、彻底转变“就湖抓湖”的治理格局、彻底转变“救火式治理”的工作方式、彻底转变“不给钱就不治理”的被动状态。

提出要坚决打赢过度开发建设治理、矿山整治、生态搬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质改善提升、环湖截污、河道治理、环湖生态修复等“八大攻坚战”。

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累计向滇池补水36亿立方米,生态补水能力得到提高;洱海环湖生态搬迁1806户,拆除建筑面积64.8万平方米;完成15.17万亩“森林抚仙湖”建设,植被恢复3.2万亩;实施异龙湖流域内畜禽养殖资源综合利用,北岸土地六站4000余亩和杨梅林休耕2000亩;完成星云湖12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着力改善水环境;落实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一年两省开展2次联合巡湖……

随着一系列革命性措施强力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上迈出了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