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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梅: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发布时间: 2020-09-11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准确把握地方人大“政治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实施“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

在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地方人大“政治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能定位,按照“系统争一流、全省创先进、全国有影响”的要求,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全面实施“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助推新时代云南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聚焦“政治机关”,在强化理论武装中铸就忠诚信仰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聚焦“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机关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的重中之重,作为统一思想意志的“定盘星”、指导实际工作的“指南针”、解决具体问题的“金钥匙”。

坚持每周五定期举办机关“学习教育讲堂”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省率先制定机关党组《关于全面支持和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实施意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

坚持持续突出“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通过领导干部领学、导学、论学、讲学、督学等方式,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自觉用科学理论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到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聚焦“工作机关”,在服务保障人大履职行权中彰显责任担当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聚焦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关”职能作用,以全国人大机关为标杆,学习他们的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和工作标准,全力服务保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

2018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有关条例持续强化“三个定位”的法治保障;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督,在全国率先以“听取报告+评议+测评”三合一方式督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在立法监督过程中,当好助手、做好参谋,积极作为、奋发有为,确保人大工作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持续聚焦“三个定位”法治保障和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力度,助推新时代云南高质量发展。

聚焦“代表机关”,在服务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作用中体现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把握“代表机关”定位,聚焦发挥代表作用,学习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代表工作力度。

坚持每年举办省级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前向代表通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代表工作情况的机制,精心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意见和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提升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在进一步密切省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上下功夫,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和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赴基层调研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畅通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坚持在网络平台公布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情况,推动人大代表与群众建立经常性联系,全面了解群众的关切,听取群众的诉求,维护群众的权益,想方设法帮助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