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那么,国家的哪些重大事项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呢?跟我们一起来测试看看吧!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以下哪些国家的重大事项?
A: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B: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C:以上都是
2.以下哪项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A: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B: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C: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是否还需要审查和批准关于上一年度(或前五年或十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A:需要
B:不需要
C:不清楚
4.在哪一年修改宪法时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家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
A:1954年
B:1979年
C:1982年
5.通常情况下,取消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需由以下哪个机关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答案:C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这样一些国家的重大事项: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2.答案:B
解析:依照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
3.答案:A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两项内容:审查和批准下一年度(或今后五年或十年)的计划和有关这个计划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关于上一年度(或前五年或十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答案:C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审查和批准本年度的国家预算;二是,审查和批准上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后一项内容是1982年修改宪法时新增加的职权。
5.答案:C
解析:增设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取消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通常先由国务院提出议案,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是否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