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访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2-02      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云南省防控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决定,自2020年2月3日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室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的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暂停接待期间,群众提出信访事项,可以通过书信、网络、手机等形式进行反映。(一)用书信方式反映信访事项,可将材料寄至: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66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邮编:650228。(二)通过网络信访,可登陆“云南省网上信访系统”根据提示步骤提交信访事项。网址:http://xfservice.yn.gov.cn。(三)通过手机信访,可下载安装“云南信访”手机APP软件,也可关注“云南信访”微信公众号提交信访事项。我们会一如既往及时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给群众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