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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草案:守护“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发布时间: 2021-03-01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2021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共七章五十八条,对现行法律作了较大幅度修改,对促进建设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摄影:陈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牢记党和人民重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顽强拼搏、日夜奋战。”他们以生命守护生命的“最美逆行”,为疫情防控立下了汗马功劳,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致敬新时代最可爱的人,需要用长效机制关爱白衣战士,把礼赞化为法制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医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对医师队伍建设、管理和保障等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医改不断深入推进,医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执业医师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有必要进行修改。

2021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受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谦就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作说明。草案共七章五十八条,对现行法律作了较大幅度修改,主要包括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及待遇、完善医师的职责和义务、完善医师考试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医师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以及完善法律责任等。

参加分组审议的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对促进建设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摄影:陈飞)

 

 

将弘扬医师崇高职业精神等新理念入法

刘谦介绍,执业医师法的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医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在法律修改之中;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努力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支撑和保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基层、补短板、堵漏洞,同时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四是遵循医师培养成长规律,使医师队伍符合时代要求;五是体现尊重关爱医务工作者,强化保障机制,推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草案明确本法宗旨是保护人民健康,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师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草案规定,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此外,草案还明确“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共同节日”,在法律层面将医师节加以规定,让社会给予医师更多关注和认可。殷方龙委员表示,医师法草案改得很有必要,充分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和医师队伍建设的决策指示,体现了对医务工作者的关心爱护。

 

 

(摄影:张田睿)

 

 

优化执业环境,消除医师后顾之忧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侵害了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也导致医患关系渐趋紧张,甚至有人将医生视为高危职业。如何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此前,“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已被写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在此基础上,草案新增“保障措施”一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执业环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

为了“标本兼治”,防止“医闹”的发生,草案还规定国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医疗风险基金,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此外,草案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职业安全和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医务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通过对事前风险预防和事后补偿问题的明确,草案全方位保护医务人员执业安全。

谭耀宗委员说,医师的救死扶伤精神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时刻,众多医护人员成为最勇敢的逆行者,他们为社会作出的贡献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保障医师的利益,不仅是此部法律草案本身的要义,更是对这个行业的尊重,对草案表示赞同。

 

 

(摄影:李秋明)

 

 

明确医师职责,严格执业管理

草案在对医师合法权益保障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的同时,也完善了医师的职责和义务,对医师如何依法执业,切实维护患者权益作出了规定。草案规定,医师要遵循临床有关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并对患者进行健康指导;医师在医疗活动中发现有关情形应及时报告;医师进行医学研究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征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明确同意。关于“实习医生”的合法性问题,草案第三十二条明确,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或者接受规范化培训的医学毕业生和参加临床教学实践的医学生应当在执业医师监督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中产生了很多成功的经验,草案积极总结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规定国家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医师培养和使用机制;遇有紧急情况以及国防动员需求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草案规定,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时有及时报告的义务。为了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草案还规定,对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师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完善医师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为了保障医师的专业水平,打造高质量医师团队,草案对医师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专门作出规定。关于医师教育培训制度,草案规定,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加强医教协同,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为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草案还规定,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关于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草案规定,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为三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给予相应处理。对此,白春礼委员建议,需要重点关注医师的继续教育问题。医师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职业,医疗技术发展很快,应该定期培训,且实行考核制度。目前我国医师取得的执业证书是没有有效期的,新修订的条款规定的是三年一考核。

目前的规定符合实际,毕竟国内的医疗资源不均衡,乡村医师很匮乏,不能要求太高。但是我们既要解决农村地区缺少医师问题、基本医疗服务城乡均等化问题,也要加大对医师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力度,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不断提升医师医疗水平和队伍管理能力。(张钰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