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团结进步标杆 昆明代表建言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工作
近日,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会人员分组审议有关议题,代表们在审议《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时认为,昆明市应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新起点,在巩固提升上下功夫,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从创建向示范转变。
近年来,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高位统筹、周密部署、凝心聚力、广泛动员,在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
市人大代表建议,昆明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昆明所辖自治地方最多、世居少数民族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当前,全市正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希望全市继续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代表还建议,全市应持续深化拓展,抓好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经验,结合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工程”,创新工作方法,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通过“一条主线”抓到底,充分发挥好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取得新成效。
与会人员认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争当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标杆,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贡献。(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