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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建立人大代表社情民意收集办理新机制
发布时间: 2021-02-01      来源:禄丰县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年来,针对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渠道不畅、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存在“短板”等问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践,切实推进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立人大代表社情民意收集办理工作“禄丰模式”。

 

 

健全机制规范办理

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禄丰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反馈办法》,健全完善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处理、反馈、激励”五项工作机制,为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制度保障。

统一制作《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登记表》《人大代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签》,建立工作台账。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收集上报的社情民意及时研判,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承办单位在6个月内办理并答复。

 

畅通渠道广纳民意

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关于禄丰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意见》,将社情民意收集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重要内容,推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工作常态化。

乡镇代表工作站、村(社区)代表联络室利用每季度组织一次代表活动的时机,向代表提出有关工作要求,明确社情民意收集的方法、重点,确保社情民意得到认真收集上报。人大代表结合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2020年共收集处理县乡两级代表书面反映的社情民意91件,办结率达100%。

 

认真交办加强督办

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社情民意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践,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收集、一交办、一督办、一通报、一评比 ),办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如针对今年上半年收到的10件县代表社情民意,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及时牵头组织召开交办会,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并书面答复代表。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检查组深入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社情民意办理工作落实,办复率均达100%。

 

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各承办单位按照“定责任、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办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六个一”(一次专题研究、一个办理方案、一次专题调研、一场代表面商、一份办理答复件、一次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听取意见,努力提高解决落实率和代表满意度。(李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