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州市人大
成功“试水”!景洪市政府惠民实事干什么,人大代表投票定!
发布时间: 2021-04-08      来源: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日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出了2021年景洪市的10件政府惠民实事。

这是该市政府惠民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首次“试水”,将过去“政府部门自己定自己办”转变为“群众议、代表决、政府办、人大评”,实现了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

 

 

什么是政府惠民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

据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惠民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候选项目,由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监督和评价的制度。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出的人大监督工作新路径、新方法。

 

票决制工作如何开展?

项目征集阶段:景洪市人民政府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候选项目适合票决和要素保障条件可行性等因素,提出选题建议;项目确定阶段:景洪市人民政府对征集到的所有项目进行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充分论证,形成建议方案后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提出,报经市委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最终将确定的项目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实施票决阶段:将政府惠民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列入市人代会议程,在大会期间由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审议,以投票形式票决出当年的政府惠民实事,并现场公布票决结果。

此外,为使人大代表票决通过的政府惠民实事真正落地见效,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建立完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通过多种措施助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对执行不力的还将通过询问、质询等方式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