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作出部署 推进“三湖”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今年10月以来,玉溪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安排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湖”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决策措施,做好立法后评估,全面厘清“三湖”保护条例在立法和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供参考依据。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明确,要紧扣评估重点,围绕政治性、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五个方面对条例开展评估,高质量形成“一湖一条例一自评报告一清单一建议”。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好立法咨询专家等智库、外脑作用,为提升高原湖泊治理法治水平凝聚智慧和力量。(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