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组织召开《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
发布时间: 2021-08-12      来源:省人大民族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8月12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邀请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族宗教委等15个省级部门,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等5个宗教团体,云南佛学院、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等3个宗教院校和10位专家学者共计40余人就《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论证。

 

(李丽 摄)

 

论证会上,与会部门及专家学者就《条例(草案)》的立法技术、语词表述、逻辑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等进行了深入论证。大家一致认为,云南作为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制定《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做好全省新时代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和指导意义,《条例(草案)》既体现了云南省的特色,又依据上位法规范了宗教事务的相关事项。同时,专家们围绕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将进一步研究立法论证会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作修改完善,使其在具备合法性的基础上,内容更具操作性、实用性,表述更加规范、准确,切实为我省宗教事务提供立法保障。

论证会由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主持。(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