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志敏同志辞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1-09-29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9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梁志敏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志敏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任职年龄到限,梁志敏同志申请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梁志敏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