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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回顾】突出民族特色 解决实际问题 楚雄人大这样用好民族区域地方立法权
发布时间: 2022-04-25      来源:楚雄州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立良法、促善治,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用好用足用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赋予的立法权。目前,楚雄州制定且现行有效的法规共有17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2年4月19日,楚雄州设分会场参加2022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视频会议,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均在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的基础上,报请州委研究同意后,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在具体的立法项目实施中,坚持实行双组长制。每启动一个立法项目,都成立相应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统筹协调立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坚持人大主导地方立法

在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时,变“等菜上桌”为“点菜上桌”,主动研究立法需求,把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在起草环节,提前介入、指导督促重要立法项目的起草论证、主动把握立法工作进程;在审议环节,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审慎作出一致结论。同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立法起草论证活动等方式,提高审议法规草案的水平。

 

坚持民主立法

不断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坚持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深入基层听取来自基层执法单位、人民群众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立法座谈、立法论证等,确保地方立法质量。

 

坚持突出地方特色

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2021年4月26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召开。

 

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州,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在立法过程中体现民族特色。同时,坚持“一事一法”,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例如:针对彝族传统医药文化的特殊性和广大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情况,以州内彝医药事业发展为切口,制定出台了彝医药条例;针对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城乡风貌丧失民族、地域特色的问题,以城乡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切口,制定了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针对老龄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为切口,在全国三十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制定了养老服务条例......通过一系列独具特色的“小切口”立法,精准有效地破解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坚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楚雄州坚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并实施《中共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州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等11项立法工作制度。2020年,制定并公布实施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使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推进法规修改完善

 

2021年6月10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修正工作启动会议召开。

 

及时对与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上位法规定不相适应的法规进行修正,维护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回头看”

2021年,楚雄州组织开展了对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回头看”,认真分析总结立法工作经验和不足,为今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积累经验。

 

努力提升立法干部的能力素质

积极参加、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下步工作中,楚雄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