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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大这十年】大理州人大: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交出人大工作新答卷
发布时间: 2022-09-29      来源:大理州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大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在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交出了人大工作的新答卷。

 

2022年4月29日,大理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在下关召开。大理州人大常委会 供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

 

推进高质量立法

有效提升治理水平

州人大常委会切实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聚焦促发展保善治,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共制定单行条例15件、地方性法规3件,指导漾濞、南涧、巍山3个民族自治县制定单行条例14件和变通规定1件,内容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有力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为加强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州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用法治的力量守护苍山洱海,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制度机制。

此外,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成为云南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增强监督刚性实效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州人大常委会聚焦重大决策部署,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探索开展的“三问一评”工作监督成为人大监督创新样本,在全省、全国人大相关会议上作了交流推广。

近十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8项,开展执法检查21次、工作视察24次、专题询问6次、专题调研78项、述职评议2次。

 

2021年6月15日至16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率队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 供图

 

聚焦推进大理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州人大常委会持续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工作的审查监督,并通过执法检查、审议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进全州经济运行、产业发展、污染防治、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州人大常委会创新探索在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中实践人大协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出台相关意见,通过人大协商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1年12月27日,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召开。大理州人大常委会 供图

 

不断完善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等制度,探索建立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州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系服务代表“七个一”活动,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此外,州人大常委会还在每年选取10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州人民政府部门承办代表重点建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建议办理的推动示范作用显著增强,一批重大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着力强化“四个机关”建设

州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在前、当表率,聚焦新定位新要求,着力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制定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落实职能职责、创新履职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人大履职成效。

制定实施大理州人大系统“四个机关”建设行动方案,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目前,已修订完成《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形成各类工作制度48项。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将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干出人大工作新样子,闯出人大工作新路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