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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大这十年】德宏州人大:实干实政履职尽责 助力美丽德宏建设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22-09-30      来源:德宏州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实干实政履职尽责,助力美丽德宏建设新篇章。

 

高站位、讲大局,政治能力显著增强

 

2022年4月19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德宏州人大常委会 供图

 

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原则,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抓重点、促发展,监督工作卓有成效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州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德宏州人大常委会 供图

 

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促进科学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三大任务,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抓转型、惠民生、促和谐的总体要求,聚焦关系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制定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德宏州关于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采取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及“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措施,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了新的提高。

十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情况报告123个,对67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专题询问7次,作出审议意见105个。

 

重特色、提质量,立法工作稳步前行

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注重德宏特色,按照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时制定了一批符合德宏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德宏州禁毒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单行条例。同时,充分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坚持立法调研、公布法规草案、专家论证等做法的基础上,召开立法听证会,健全立法项目论证、进度安排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多举措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观全局、议大事,重大事项决定有效行使

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坚持谋全局、议大事,及时对重大事项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从制度上保证州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十年来,依法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决议决定110项,有效推动全州重大项目建设及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讲规范、重原则,选举任免依法有序

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标准,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制定了州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强化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十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5人次,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6次253人。

 

强服务、谋民利,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十年来,共举办人大代表履职培训1340人次,组织代表对重大实施项目、重要产业、重点民生事项等视察活动10次,建设代表工作站55个、代表联络室361个。同时,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机制,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重作风、强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始终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等作为严管措施,督促机关干部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同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要求,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坚持依法依程序履行职责,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