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来路,砥砺前行!5年来,人大监督国有资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 2022-09-29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和省委对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各项要求,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监督机制,不断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支持云南高质量发展作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愈加有力有效。

 

2018

听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9月19日至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昆举行,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首次晒出我省

国资“家底”

 

 

2018年11月27日至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昆举行,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云南省201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晒出我省国资“家底”。

同年,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印发有关意见和通知,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明确省政府应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9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揭开“面纱”

 

 

2019年9月26日至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云南省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省财政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以上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

交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明白账”

 

 

2020年9月27日至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省国资委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19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云南省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明白账”。

 

2021

亮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2021年11月22日至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切实履行人大监督新职责。

 

2022

施行决定护航国资管理

2022年1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并于即日起施行,以法治护航国资管理。

 

开展专题询问

拓展监督深度

 

 

2022年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此外,2019年12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与云南省财经大学联合成立预算审查监督研究中心,为各级人大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持。 2020年10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合云南财经大学组成课题组,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中,形成“线上发现问题”“线下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突出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方式,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政府建立和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履行好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