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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施行显成效
发布时间: 2023-04-12      来源: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自2022年9月1日新修订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迪庆州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出实招,有力维护了新时代迪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强组织领导

《条例》施行以来,迪庆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进一步完善推进新时代迪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机制,民族工作委员制及工作协调机制分别覆盖34家委员单位和26家成员单位。

 

强化宣传教育

构建大宣传融媒体机制,将《条例》宣传工作纳入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专题活动之一,在迪庆州各级媒体开设专栏,进行常态化宣传。将《条例》学习作为全州各级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抓好全民普法教育。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等,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教育“四必学”机制,在全州各级学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推进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大力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连续13年举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等,使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创新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持民生优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惠及民生为导向,交通建设持续发力,水利建设稳步推进,“数字迪庆”建设步伐加快,城市风貌管控和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各类民族节庆活动,常态化组织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民族民间歌舞展演交流互鉴平台。加强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劳务输出、支医支教等工作,推动州内外各族干部群众交流往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行动,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及时修订、调整、完善现行的地方民族工作法规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不断巩固全州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