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州市人大
西双版纳州人大:调研论治 科学防治 合力共治 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3-09-04      来源:西双版纳州新闻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年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依托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调研论治、科学防治、合力共治,压实生态保护责任,助推西双版纳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调研论治 典型问题变课题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党组成员各牵头一个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各专(工)委立足职能职责参与调研,深化人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形成“一调研一方案一专班一清单一报告”的“五个一”调研法。

将推进生态保护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一要点四计划”,问计于民、问计于实践,让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变成人大工作亟需解决的典型课题。

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森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情况专项调研151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题调研和视察22次。通过“调研+讨论+再论证”的形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效,调研成果陆续形成古茶树保护、澜沧江流域保护、天然橡胶管理等有价值的课题,切实在调研中发现问题、论证难题、成为课题。

 

立法防治 课题成果变条例

州人大常委会聚焦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问题,以立法防治突出人大担当,将“科学立法、预防为先、有据可循、有法可依”作为工作目标,将前期生态调研课题中需要政策支持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召集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将课题成果核心内涵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条例措施进行验证分析,推进生态保护与发展同向发力。先后制定出台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10部涉及生态保护的法规,占全州法规数量的三分之二。这些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职责、经费、禁止性行为和奖励内容都作了相关规定,既解决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又从长远上避免了问题的再次发生,让执法者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监督施治 条例愿景变实景

州人大常委会依法督促国家机关把法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常态化落实河(湖)长制督察责任,发布纳板河、南阿河、南果河等流域督察情况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合力整改落实。

督促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职责,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法治合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专题调研绿美行动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出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提升的方向,督促工作进度。

连续6年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生态及法治领域专题工作报告120项,开展执法检查48次,法规清理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