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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观鸥护鸥筑牢法治底线
发布时间: 2023-10-30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不久前,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了解,这是目前全国第二例单一野生物种保护的“小切口”立法,充分体现立法的地方特色。《规定》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

法律的出台对于有效保护红嘴鸥将产生重要作用。红嘴鸥是云南的好朋友,从1985年初来乍到,红嘴鸥每年都如同老朋友一样如约而至,来此越冬,在水域附近翱翔、觅食、嬉戏,海鸥成为了冬天里云南一些城市的风景线。而对红嘴鸥的保护也随即开展,1985年12月12日,昆明市政府向全市发布了保护红嘴鸥的通告。通告要求:全市人民要树立爱鸟护鸟的良好社会风尚;各级政府和在昆所有单位及个人都要做爱鸥模范。而后,相关科研机构、高校还对红嘴鸥进行环志研究,红嘴鸥怎么迁徙的、有何规律等研究成果也向公众不断公开。昆明市举办的“海鸥文化节”、志愿活动、文艺汇演,不断创新着保护红嘴鸥的新形式,书写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篇章。

但每年观鸥季,依然还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一些伤鸥视频一经传播,又引发大家对红嘴鸥保护的议论。号召有之,知识宣传有之,但一些行为屡禁不止,还是源于法律尚属空白,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缺乏具体依据,如今,《规定》出台,爱鸥护鸥有法可依,可谓众望所归。

《规定》的出台有很强的针对性,体现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理念。细读《规定》,全文7条不过470字,突出反映了立法要解决什么问题,倡导什么、禁止什么等。其针对性体现在首先是尊重野生动物的自然属性,聚焦昆明多年来在红嘴鸥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现实需要,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例如,明确了观赏红嘴鸥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对观赏距离作出界定,以避免抓捕、触摸、驱赶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尽可能让观赏过程不干扰红嘴鸥的自然属性;其次,红嘴鸥是迁徙而来的野生动物,与红嘴鸥保持距离是出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也有必要。不少市民更为关心的是,如果今年观鸥再有不文明行为发生,有没有处罚,《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对何种行为进行处罚,“违反本规定,有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直指之前只能进行劝导的不文明行为,将产生更强的威慑作用。

其次,《规定》在诸多方面体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保护海鸥,很多人购买了面包等食物投喂,这一初衷很好,毋庸置疑,但有一点大家可能会忽略,若是在水体上方投喂红嘴鸥,鸥粮或其他食物投入水体后沉底比例较大,会造成水体污染。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规定》明确了投喂红嘴鸥时应当在陆地区域投喂符合标准的鸥粮,喂海鸥是可以的,但也有了标准,投喂的地域在陆地区域,不向水体抛撒投喂,投喂的饲料必须符合标准。一个鸥粮如何投喂,对这一问题的强调,体现了对生态环境的爱护,从源头管起,从过程抓起,周到细致还真不可少。

观鸥护鸥在多年的呼吁下有了准绳,有了底线,然而爱鸥护鸥还不能停留于共识,还应靠每个人的身体力行,唯有大家不断提升文明素质,才能形成合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