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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红嘴鸥织起法治保护网——写在《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施行之际
发布时间: 2023-10-31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人与红嘴鸥亲密互动。 胡妤雅 摄

 

1985年,红嘴鸥首次从遥远的西伯利亚来到昆明,滇池广袤的水域中分布的湿地为红嘴鸥提供了躲避干扰和天敌的港湾,热情好客的市民留住了这群远方异客。从此,每年10月下旬至翌年3月底,红嘴鸥都会如约而至,并吸引了全国乃至世界的游客纷至沓来,喂鸥观鸥,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广大市民游客爱鸥、观鸥已经成为昆明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动画面的一张城市名片。

近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1月1日施行,为守护红嘴鸥文明和谐栖息环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红嘴鸥飞临昆明近40年,昆明各级各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保护红嘴鸥,组织红嘴鸥保护管理工作,包括每年拨付红嘴鸥保护预算经费,建立红嘴鸥义务监督员队伍,开展红嘴鸥保护宣传、执法、巡护、投喂及鸥粮销售管理等,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一些不文明、不和谐,甚至对红嘴鸥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行为也时有发生,为红嘴鸥撑起法治保护网迫在眉睫。

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昆明市人大代表连续两年向立法机关提出应对红嘴鸥进行立法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代表建议。以人大代表提出立法保护红嘴鸥的建议为契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研判,充分进行立项论证,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超前指导,将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速推进立法工作进程。立法过程中,立法机关紧盯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强调从文明观赏红嘴鸥这个小切口入手,充分考虑昆明市红嘴鸥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现实需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保护管理工作的难点,力求发挥地方立法问题导向、小快灵的作用,坚持不搞长篇大论,管用几条写几条,防止大而全、小而全。

工作中,立法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践行一线工作法要求,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之家等,组织召开多场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抓鸥取乐、拍照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属于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规定,他们的法律意识、共情能力不够,可能就是觉得抓鸥好玩,需要普及法律知识。”“我觉得可以多设立一些提示牌,明确规定抓海鸥罚款,再增加工作人员多巡逻,可能大家会更注意。”这些来自基层一线的声音源源不断汇集到人大代表和立法机关,400多条意见建议承载了春城市民的爱鸥之心。立法机关充分听取、认真研判、积极采纳,把人民群众的立法金点子转化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同时,积极在不同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红嘴鸥保护立法相关信息、征集意见建议、介绍立法进展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意义,畅通意见收集与反馈的渠道,为广泛凝聚立法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红嘴鸥的良好氛围、推动规定有效实施打牢群众基础。

此次出台的《规定》设七个条文,针对抓捕拍摄,投喂不符合标准的食物,在聚集觅食、栖息地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无人机,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和非法猎捕红嘴鸥等突出行为,简明扼要列明立法依据、施行范围、应当遵守的规定、禁止行为、法律责任、部门职责,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保留了人鸥之间的文明和谐互动,彰显地域特色,保证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规定》的出台,从立法角度加强了对红嘴鸥的保护,对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作出示范,为打造地方立法“精品”打造样板,为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从常见走向常态树立典范。(李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