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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制度 建立健全各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3-11-15      来源:昆明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日前,《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昆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正式施行。《意见》的出台,将建立健全各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力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

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加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同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体现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的地位和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分为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要意义部分对建立健全各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的意义进行说明。

在主要内容部分,《意见》就工作目标、工作机制、联系内容、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处理等作出规定。结合昆明市代表活动阵地和专业代表工作站建设和活动实际,在联系内容中提出“围绕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活动开展联系,利用好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平台,组织联系的代表进站开展活动,重点围绕专业学习、专业服务、专业调研、专业监督、专业走访、专业联动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要求各委员会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确定成立专业代表小组,并对口联系与本委员会工作领域密切相关、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不少于10名(包含专业代表小组代表),不足10名的,可以联系其他方面的市人大代表。同一代表最多不超过两个委员会与其联系。联系名单由各委员会与代表工作机构沟通后提出,由代表工作机构汇总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实施。届中因代表变化需要调整联系代表的,由相关委员会自行调整,调整方案交由代表工作机构备案。

在联系方式中提出,“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和专业代表工作站活动结合起来,专业代表小组代表编入专业代表工作站进站参加活动。各委员会联系指导专业代表工作站建设和活动开展。” 同时,由各委员会组织开展本级专业代表小组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各委员会要组织联系的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的履职培训或委员会的专业培训,确保实现联系代表届内培训全覆盖。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系代表工作座谈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各委员会应当充分尊重联系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吸纳进相关立法、监督计划、议案审议(研究)意见、专题调研报告中,对事关全局的意见建议,也可以协助代表以代表建议方式提出。对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相关代表。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从明确责任落实、推进工作信息化、加强工作协调、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协助代表将参加委员会的有关活动作为代表履职内容记入代表履职档案。(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