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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动云南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23-10-10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这是8月7日拍摄的第七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举办地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远处是昆明市区(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陈欣波 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当前,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如火如荼开展。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云南省法学会把主题教育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云岭大地落地生根,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一、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新战略新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一)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夯实法治根基,全方位指导检视全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凝聚推进法治建设新共识。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为核心教材,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理事和常务理事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和干部政治轮训等方式,推动法学会干部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进基层、进机关、进课堂”,做到“入脑、入心、入行”,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学法律研究阵地和实践领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作为“八五”普法“重中之重”,推动全省法学会干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党执政的坚定拥护者、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

(二)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宣传。全面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阐释蕴藏其中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理论逻辑,推出有思想、有见解的研究成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创造性理论、创新性举措的研究,解读具有时代性、标识性、融通性的新概念新论断,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性贡献、开创性探索、实践性意义。坚持学研用结合,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聚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一带一路”、生态文明、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深入研究,在强边固防升级版、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和“五治融合”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等方面推出可复制推广的做法经验,全力助推平安云南和法治云南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学会工作的引领。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国法学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若干实施意见,云南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施方案》,这些文件是全省法学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原则,是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新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理论研究、课题调研、学术论坛、群团活动的政治引领,提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法学研究、法治实践、学术交流、人才培养走深走实,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不断推动法学研究创新发展

要牢牢把握住党中央首次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新契机,与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有效衔接,把繁荣法学研究写入《云南省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施方案》,推动法学研究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

(一)大力繁荣法学研究。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作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和“四个突出特点”等重要指示,立足我省边疆区位、民族元素、文化多元等特点,加强具有云南标识的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办好“滇峰法治论坛”,组织、参与、承办“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为优秀法学成果脱颖而出营造氛围、搭建平台。努力以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为衡量标准,构建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符合法学特点的学术评价体系,深挖、广推全省法学研究优秀成果,更好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高标准建设“中国—南亚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广泛开展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法学交流,办好“中国—南亚法律论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保持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通畅无阻。

(二)完善法学人才培育机制。开展云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为党委、政府法治咨询决策提供“专家库”“智囊团”支持。拓展法学法律人才横向纵向交流渠道,利用好我省毗邻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优势,借助双边多边执法司法协作、互派访问学者契机,推动同东南亚国家法学、法治合作交流。加速发展周边国家小语种翻译、商事争端解决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围绕专业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需要,推动建立高校和政法机关双向交流制度,实现政法干部进高校担任客座教授,高校优秀教师到政法部门挂职锻炼,实现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融合互推。优化整合教学资源力量,推动法学、法律博士点和硕士点建设,协调争取发达地区高校为云南培养博导、联合培养博士,壮大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三)统筹全省法学研究合力。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法单位协作,形成法学研究、学术研讨合力,积极向省委政研室、省社科联等单位争取法学类课题,为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研究理论提供机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大法学理论研究在我省法学会工作的考核比重,激发理论研究活力和动力。强化全省法学会上下衔接,以及法学会与政法理事单位的左右联动,聚焦全民守法与依法治理、执法办案与服务管理重点领域,强化对政法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研究,总结梳理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和形势问题分析、对策思路建议,呈报党政部门、立法机构、政法机关作为重大决策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参考。

 

三、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优势,不断提升服务法治实践能力

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等独特优势,切实履职尽责、能动作为,发挥好法治宣传生力军和智库作用,以法治宣传“小切口”撬动社会治理“大杠杆”。

(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要推广“双百”“基层行”活动做法经验,强化普法理念创新、产品创制、方法创造,加大法治资源产品、宣传路径供给,增强吸引力、穿透力、影响力,开辟新时代法治宣传工作新局面。积极协助全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把“双百”“基层行”活动融入嵌入“八五”普法始终,创新协同、互助互动推进,组织编写普法读物、案例选编,指导基层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普惠化普法。以社会治理所需、群众生活所盼为导向,建设法治宣传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和边疆法治长廊等主阵地,增强法治宣传质效。办好可用管用的法治宣传网站和有云南特色的法学期刊,概括反映我省在研究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和周边国家国别法律体系,在探讨前沿、交叉和热点法律问题方面取得新进展,扩大我省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在国内和周边影响力。

(二)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用。大力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下发《云南省法学会关于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的通知》《云南省法学会关于深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通知》,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用发挥制度,打造法治服务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新平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持续探索、创新实践、归纳提炼,做好成功案(事)例推广,不断推出具有地域和时代特征的新经验。统筹督促各地调动专家参与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件化解和重大法治建设实践的积极性,探索与信访维稳和执法监督部门通力协作,切实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用。加强宣传推广,提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知晓率,通过学习培训、调研考察、交流研讨等形式,不断提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履职服务能力。

(三)积极服务法治云南建设。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入研究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扫黑除恶、命案防控、未成年人保护、电信诈骗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借鉴“浦江经验”,运用《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引导群众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写好共建共治共享“大文章”。组织研究会及会员参与地方立法,对地方性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立废改释纂”提出建议,拓宽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渠道。加快把“昆明中央法务区”建成立足云南、影响全国、辐射周边国家,打造集法律服务、司法保障、合作交流、法学教育培训、法学理论研究宣传、智慧法务大数据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创新集聚区,高质量完成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任务,为打造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树立“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良好形象当好标杆、做好垂范。

 

四、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不断强化法学会自身建设

要秉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一以贯之地加强法学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

(一)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以“实体化、实战化、规范化”为目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支持,不断完善基层法学会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探索建立适合基层特点的法学会人员经费保障、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各级法学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基层法学会建设纳入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和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着力解决基层法学会“如何建”“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夯实法学会基层基础。

(二)加强研究会服务管理。全省已建立22个专业研究会,一些研究会举办了高质量的学术年会,围绕政法实践开展了课题调研,成果较为丰硕。但也存在思路不清晰、活动开展不均、成果转化不多等短板弱项。近年来,我们着力加强研究会机制建设,健全实施《云南省法学会所属专业研究会管理办法》,完善研究会学术年会、论坛活动等规则,依法合规开展活动,把学术年会、论坛打造成形式创新、理论创造的新平台。同时,省法学会加大支持研究会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繁荣法学研究,丰硕研究成果。

(三)把法学会建成真正的会员之家。按照“积极发展、坚持标准、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和学术研究开展,借助各级法学会换届选举、建立专业研究会等契机,提升社会对法学会认知度、认可度,吸引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考核要求,不断完善会员电子档案、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搭建“桥梁纽带”,为理事、会员提供多样化服务,通过课题调研、学术交流、论文评比和会员联谊等形式,把法学会建成理事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各级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信仰法治、建设法治的辩证法和方法论,云南省各级法学会将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宣传阐释,全面助推新时代全省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工作赶超跨越、再上台阶。(作者张太原系云南省法学会会长)